世界水日 | 闽江水韵 检察守护-在世界水日向闽江力量注入海洋保护
2025年3月22日是第33届“世界水日”,也是第38届“中国水周”开启之日。闽清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水生态治理保护工作,为保护闽江碧水清流和海洋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黄色森林国家自然保护区是闽江唯一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也是闽江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闽清县检察院干警为加强入海口上游水生态治理,前往黄色森林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展示经典案例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水资源保护知识,鼓励群众参与,提高水资源保护理念。
保护水生态安全的专项监督
闽清县检察院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作用 对非法捕捞、电鱼、非法放生等进行专项法律监督,起到公益诉讼检察的作用。
充分利用“技术手段” 政务数据 网络平台多元化证据调查发现,闽江流域存在损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如电鱼、“绝户网”非法捕捞等。,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积极争取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的支持,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统一行动。
创造机制凝聚山海保护协力
为进一步加强“碳汇”检察区域合作互动,实现山海检察机关互利共赢,闽清县检察院与连江县检察院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区举行“双碳”检察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共创蓝碳绿碳跨区域合作机制,提高陆地绿碳汇和海洋蓝碳汇生态综合保护能力,为生态安全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碳汇赔偿机制自2024年以来已适用于2个案件。
供稿 | 施倩倩 吴美华
编辑 | 林文婷
闽清检察
原题:“世界水日” | 闽江水韵 检察员保护——在世界水日为海洋保护注入闽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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