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探索了!电瓶车入户起火,看看究竟谁来买单?

03-04 06:34

租客把电动车推回家充电


没想到却因此引起了火灾


谁来承担责任?


如何确定损失?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判决



↓↓↓


最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


(下称宝山区人民法院)


对电动汽车违规充电引起的火灾进行了审结。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引发的?


崔先生是某小区某房屋的承租人。


2023年


崔先生把房子转租给邱先生居住。


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人物角色


01


崔先生:房屋的承租人


02


邱先生:租客转租


03


裴先生:房主


事件回顾


2024年某日


邱先生下班回家后


为贪图方便


把电瓶车停在家门口的走廊里


用拖线板搭上充电线


给电动汽车电池充电


大约一个小时后


门口楼道便传出异响


充电的电动汽车燃烧起来。


幸运的是,消防队员及时到场灭火。



火灾发生后


房屋的入口门窗,墙壁,屋顶,


厕所已经严重烧坏了


崔先生清洁房屋,装修简单。


付了一笔费用


并向装修公司询问后续整个房子的装修情况。


此外


火灾也导致周围邻居无法正常居住。


为此,崔先生还垫付了酒店住宿费用。


法院审理


经审理,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火灾原因是邱先生正在充电的电动汽车电池失控,点燃周围可燃物,扩大灾难。


在派出所民警和邱先生的询问记录中,邱先生也表示,他知道电瓶车停在走廊里是不符合要求的。物业还告诉他,电动车不能放在走廊里,相关通知也贴在走廊里。然而,为了方便,邱先生仍然侥幸将电动汽车非法停放在走廊里进行充电。主观上明显有过错,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崔先生要求在实际搬出之日消除涉案《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应当予以允许。邱先生也同意支付欠款租金,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判决



根据平等原则,宝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崔先生提交的各种证据、双方合同履行情况、火灾后必要的修复费用等因素,酌定相应的赔偿费和违约金,判决双方合同在邱先生实际搬出之日消除,邱先生应向崔先生支付欠款租金,并支付违约赔偿金2万元。


经过一审判决,当事人均服诉,此案已生效。


如果租户为租户提供充电设施,也将承担责任


租户非法充电引发火灾,租户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表示,此案发生火灾是由于租户不当停放电动车造成的。如果消防安全责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责任、损害赔偿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以合同规定为准,双方的赔偿责任应按照约定的责任分担方式和赔偿标准进行衡量。



主审法官提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电瓶车的使用者和充电行为的实施者,租户单方面违约,对车辆的充电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车辆入楼充电行为显然存在安全隐患,租户主观过错较为明显,应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合理的管理和注意义务,比如出租人为出租人提供了在走廊内接线充电的设备,在发现出租人违规充电但无视,未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出租人对损坏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出租人可以主张扣除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告知出租人禁止非法充电,并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火灾完全是出租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出租人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邢小牛提示


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主


所有这些都应该相应地实施


防火安全责任


有意识地实现电动自行车


不要进入大楼,不要进入房子,不要飞线充电


疏散通道和安全通道不占用。


如何最大限度地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


下面的安全提示一起学习!



原题:“不要再冒险了!电动汽车入户起火,看看谁来买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