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探索了!电瓶车入户起火,看看究竟谁来买单?
租客把电动车推回家充电
没想到却因此引起了火灾
谁来承担责任?
如何确定损失?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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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
(下称宝山区人民法院)
对电动汽车违规充电引起的火灾进行了审结。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引发的?
崔先生是某小区某房屋的承租人。
2023年
崔先生把房子转租给邱先生居住。
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人物角色
01
崔先生:房屋的承租人
02
邱先生:租客转租
03
裴先生:房主
事件回顾
2024年某日
邱先生下班回家后
为贪图方便
把电瓶车停在家门口的走廊里
用拖线板搭上充电线
给电动汽车电池充电
大约一个小时后
门口楼道便传出异响
充电的电动汽车燃烧起来。
幸运的是,消防队员及时到场灭火。

火灾发生后
房屋的入口门窗,墙壁,屋顶,
厕所已经严重烧坏了
崔先生清洁房屋,装修简单。
付了一笔费用
并向装修公司询问后续整个房子的装修情况。
此外
火灾也导致周围邻居无法正常居住。
为此,崔先生还垫付了酒店住宿费用。
法院审理
经审理,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火灾原因是邱先生正在充电的电动汽车电池失控,点燃周围可燃物,扩大灾难。
在派出所民警和邱先生的询问记录中,邱先生也表示,他知道电瓶车停在走廊里是不符合要求的。物业还告诉他,电动车不能放在走廊里,相关通知也贴在走廊里。然而,为了方便,邱先生仍然侥幸将电动汽车非法停放在走廊里进行充电。主观上明显有过错,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崔先生要求在实际搬出之日消除涉案《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应当予以允许。邱先生也同意支付欠款租金,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判决

根据平等原则,宝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崔先生提交的各种证据、双方合同履行情况、火灾后必要的修复费用等因素,酌定相应的赔偿费和违约金,判决双方合同在邱先生实际搬出之日消除,邱先生应向崔先生支付欠款租金,并支付违约赔偿金2万元。
经过一审判决,当事人均服诉,此案已生效。
如果租户为租户提供充电设施,也将承担责任
租户非法充电引发火灾,租户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表示,此案发生火灾是由于租户不当停放电动车造成的。如果消防安全责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责任、损害赔偿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以合同规定为准,双方的赔偿责任应按照约定的责任分担方式和赔偿标准进行衡量。

主审法官提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电瓶车的使用者和充电行为的实施者,租户单方面违约,对车辆的充电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车辆入楼充电行为显然存在安全隐患,租户主观过错较为明显,应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合理的管理和注意义务,比如出租人为出租人提供了在走廊内接线充电的设备,在发现出租人违规充电但无视,未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出租人对损坏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出租人可以主张扣除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告知出租人禁止非法充电,并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火灾完全是出租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出租人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邢小牛提示
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主
所有这些都应该相应地实施
防火安全责任
有意识地实现电动自行车
不要进入大楼,不要进入房子,不要飞线充电
疏散通道和安全通道不占用。
如何最大限度地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
下面的安全提示一起学习!

原题:“不要再冒险了!电动汽车入户起火,看看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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