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开始,全面取消!这笔钱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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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起
全国公立医院将取消门诊预付款。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
2025年全系统为人民服务八件实事
其中提到撤销门诊预付款
医疗机构将医疗保险病人住院预缴金额
降至同一疾病个人自费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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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回答记者关于相关问题的提问。
↓↓↓
Q
为什么以前要交住院和门诊预付款?
20世纪80年代,为减少病人排队频率,缩短等待时间,医疗机构先后设立了住院预付款和门诊预付款。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和完善这一制度,引导各地逐步减少预付款额度,进一步缓解患者就医压力;积极利用各种移动支付和结算渠道,提高患者就医便利性。在脱贫攻坚期间,实行了“先诊后付费”政策,针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贫困患者在当地住院期间不需要提前支付费用,出院时只需要清算个人自费部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Q
公立医院预付款的撤销和规范将于3月起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从2025年3月开始,全国公立医疗机构撤销门诊预付款,将住院预付款降低到同病医疗保险患者个人自费的平均水平,以有效减轻患者预付款的经济压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医疗体验。
Q
两方面改革预付款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牢牢把握减轻病人负担、提高就医体验的总体目标,从两个方面改革预付款管理。
一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停止门诊预付款,限期退还患者已支付的门诊预付款。还规定医疗机构不断优化门诊收费流程,患者可以在门诊就医时自愿选择支付方式。
同时明确,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预收费用,防止“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如老年人等确实需要门急诊预付款的人群,如急诊、急诊观察、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
第二,将医疗保险病人住院预缴金额降至同一疾病个人自费平均水平。
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住院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清算类型、患者医疗保险类型和报销比例等因素,及时调整住院预付金额,参照同一疾病前三年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费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公示普通疾病的预付款金额,接受群众的监督,全面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举例说明↓
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患者阑尾炎切除术为例。假设某医院过去三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阑尾切除术”患者平均住院费用为9000元,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平均自费3000元,医院向此类患者收取的预付款不能超过3000元。
视频号是新的
原标题:“从下个月开始,全面取消!这笔钱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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