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号罚单:涉及两个增加项目,该券商被罚款超过1500万
东吴证券作为国美通信、紫鑫药业两定增项目的保荐包销机构,开年收到高额罚款。


一月八日晚,东吴证券宣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东吴证券和四名保荐代表人因为在为国美通信、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保荐包销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不勤奋尽责、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录等问题,被罚款不超过1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文件字号来看,这应该是证监会2025年发布的第一个券商罚单。
罚款金额超过150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吴证券及相关人员在监管机构调查过程中,积极提供信息,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特点、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最终决定责令改正东吴证券,并给予警告。
对于国美通信项目,没收94.34万元的保荐业务收入,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收取471.7万元的包销业务非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于紫鑫药业项目,没收206.8万元的保荐业务收入,并处以413.6万元罚款。
同时,警告张某、王某,国美通信项目签名保荐代表人,每人对保荐执业行为和包销执业行为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警告蒋某全、李某佳,紫鑫药业项目签名保荐代表人(含持续监管期),分别处以20万元、10万元罚款。
这个结果与2024年11月8日东吴证券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一致。
“公司努力学习,积极贯彻金融市场新‘国家九条’,深刻把握金融市场优质发展的主要内涵,以投资者为基础,加强功能定位,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东吴证券表示,真诚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评定的问题和处罚,深刻反思和吸取教训,全面加强管理,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加强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勤奋尽责,规范运营,全面提高投资银行执业质量,履行金融市场“看门人”职责。
与此同时,东吴证券也强调,上述违法行为并未触及上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况,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东吴证券董事长范力在2024年11月1日的业绩发布会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由于金融市场股权融资节奏逐步放缓,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较2023年有所下降。自2024年以来,公司已完成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特色6单,新申请北交所项目4单。今后,我们将坚决落实监管政策,严格履行专业检查和持续监管职责,坚持质量第一,不断加强IPO、再融资优质项目储备,充分发挥北交优势板业务优势,积极发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帮助培育发展新质量生产力。
走访形式化 审查不谨慎
2024年10月12日,国美通讯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国美通信2020年和2021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此外,2020年1-9月确定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亿元,占2020年1-9月确定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的5.78亿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86.21%,构成欺诈发行。
中国证监会指出,东吴证券为2020年国美通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在从业过程中没有勤奋尽责。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录,包括:对贸易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没有仔细审查,走访形式化。
与此类似,2024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紫鑫药业,其中提到紫鑫药业相关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交易,导致紫鑫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报告在地林下参与采购成本,并以采购成本结转存货金额。造成对外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未按规定披露非营利性资金往来;2017年和2018年的收入和利润通过欺诈的方式虚假报告,导致2017年和2018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违规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而且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监管期为2017年12月31日,在保荐从业过程中不勤勉尽责,发行保荐书、持续监督保荐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录,包括:未仔细审查在地林下参与的重大采购合同,未仔细审查发行人履行认购责任的能力,未在持续监管期间仔细审查在地林下参与的采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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