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法院:由于拘留压力,三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25-01-08

原创 江飞玲 武宣县人民法院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试图避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以逃避债务,与执行法官“捉迷藏”,甚至“玩消失”。日前,武宣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拘传措施,迫使三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案例一:小标的,最终履行。


“林某,现在我们来到你家门口。如果你有能力履行并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件中的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拘留你。如果你现在忽视它,它可能会导致拒绝。”2024年12月26日,执行法官带着警察来到林某家,但没有找到林某,于是打电话联系林某。


2023年8月31日,被告林某与原告韦某民间借贷案件一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分期向韦某偿还贷款30000元。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林某只支付了28000元,剩下的还款延迟了。


2024年12月26日,执行法官与警察一起前往陈某家,并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林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将面临后果。由于执行压力,林某于2024年12月27日向法院支付欠款。法院当天将案款退还给申请执行人韦某。



案例二:购车款,最终追回。


2023年12月25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苏某与原告林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苏某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退还林某购车款33600元和定金5000元。苏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后,陆续还清了部分购车款,但剩下的3000元,直到2024年12月,苏某才主动交给法院,早已超过了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


2024年12月26日,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苏某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了苏某的家,但苏某已经没有住在这里。在将苏某的案件告知亲戚后,他的亲戚帮助执行法官联系了苏某。


执行法官告诉苏某,如果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件履行3000元的还款义务,将被拘留。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苏某觉得因为3000元被拘留真的是一个小损失。2024年12月26日,苏某主动线下向法院缴纳案款3000元。法院已将此案款退还给执行人林某。



案例三: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


2024年9月18日,被告谭某与原告李某民间借贷案件一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谭某定于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每月28日前归还2000元,如有任何一期贷款逾期,其余欠款将从逾期的第二天偿还(即不再分期偿还)。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谭某未将一期偿还给李某,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是谭某的妻子,他现在进村做木工,村里没有信号,我也联系不上他,大家今天来找他有什么事?"


2024年12月12日,执行局法官和工作人员第六次来到被执行人谭某家,但仍未见谭某,只有妻子在家。执行法官要求谭某的妻子向谭某传达,如果她不偿还李某的贷款,法院将立即采取拘留措施。


2024年12月19日,谭某主动请李某到法院调解。谭某说:“现在我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我爱人生病了,她不能工作。我愿意每月28日前给他1000元。”


李某听后表示不明白:“你不讲信用,万一你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执行法官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谭某每月28日前向李某还款1000元。如果有两期不按时足额还款,李某有权随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然后我们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法官解释后,双方都退一步同意这个解决方案。到目前为止,该案已经和解,谭某当场向李某偿还了1000元现金。


小标的民生。执行中没有“万能公式”。武宣法院坚持每一起执行案件都能从双方的角度考虑,坚持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2025年武宣法院原创第三期


作者 | 江飞玲


原题:武宣法院:由于拘传压力,三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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