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徒步意外死亡,家属起诉活动发起人?户外徒步者的死亡应该由谁负责?

2024-12-15


近年来


户外徒步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


一种日常锻炼的方式


假如发生了意外


参与者和策划者如何分配责任?


近日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对有关案件进行了审理



随团参加徒步旅行时偏移路线


突发性疾病意外死亡


2023年9月,张某报名参加了一家公司的户外徒步旅行活动,并支付了98元的活动费用。


2023年9月10日,张某乘公共汽车前往一个景点参加徒步活动。下午3点48分,一名团队成员发现张某的红色背包,确认张某丢失。之后,团队成员在红色背包周围寻找张。晚上6点41分,他带领张报警。


2023年9月15日,景区老虎背部救援通过公安、消防等力量发现一具男尸,在老虎背部西坡下20米,经家属确定为张某。法医现在排除了谋杀和自杀的可能。根据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张某因心源性猝死直接死亡。


张某家属认为,徒步活动的组织者及相关人员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某死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张某的死亡赔偿金,并向张某家属道歉。



法院:


参与者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经审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活动策划者与参与者之间的责任分配。


作为这次徒步活动的发起人,一家被告公司制定了出行日期、路线、资金和集结人员,并向所有出行人员收取了98元的活动资金,具有一定的营利特性。作为活动策划人,公司应保证活动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应对张某死亡的损害后果。


同时,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张某在参加户外徒步活动时,应遵守组织安排,跟随带领团队的统一行动。当他发现自己的尸体时,他位于路线外的西坡密林中,偏离了活动的组织路线。在公安、消防等组织中,大量人员在徒步路线周围救援5天后才发现自己的尸体,证明自己的徒步路线偏离较远。而且他发现自己身体不适的时候没有及时向带队报告,导致死亡的后果,所以他自己也有过错,应该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张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公司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本着案件结束、妥善解决纠纷的原则,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案件以调解结案。



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活动策划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参加登山、徒步旅行等危险活动时,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活动策划人未能履行安全义务,造成参与人身伤害,人民法院应支持参与人要求活动策划人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张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承担主要责任,策划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一名策划人,一家公司在人员登顶休息后,并没有及时关注仍在休息的张的身体状况。相反,他离开了张,让他等待后续球员,继续组成球员前进,没有履行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承担张的死亡责任。


在进行户外活动时,参与者应合理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严格遵守活动组织规则,及时与活动组织者沟通,避免身体不适,避免危险。同时,活动组织者要仔细评估户外活动路线的风险,随时关注参与者的身体状况,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根据实际户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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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户外徒步意外死亡,家庭起诉活动发起人?户外徒步者的死亡应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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