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张某被判刑
2024-12-05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最近以一名男子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吴某于2010年光荣入伍。2013年,他与宋玲(化名)步入婚姻殿堂,开始了漫长的异地生活。
吴某回忆说:“那时候结婚我要回到部队,每年只有一点探亲时间,说实话还是挺愧疚的。”
在2018年的一次聚会上,宋玲遇到了工程师张某。“他总是穿着得体,说话轻声细语,特别会照顾人。”宋玲后来承认自己被对方吸引了一点点。
慢慢地,两人暗生情怀,发展成地下情人关系。一直到2021年,吴某休假回家,发现妻子行为不正常。
吴某起了疑心,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终于发现了妻子的背叛,说:“宋玲总是偷偷地跑出去,接个电话也要躲起来。
令吴某没想到的是,宋玲不但没有承认错误,反而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吴某非常生气。
宋玲单方面提出离婚本应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是由于吴某同意离婚,法院允许双方离婚。
张某知道宋玲是军人配偶,仍然与他发展关系异常,同居近4年。他的行为构成了破坏军婚罪。考虑到他的犯罪行为、情节和社会危害,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充分体现了对军人婚姻权利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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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破坏军婚,张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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