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营环境,土地租赁纠纷 调解撤诉促进双赢
资料来源:环资庭
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成功解决了多起涉及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深入一线实地考察,与当事人零距离沟通,彻底解决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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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温县一家企业与李某、王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租赁合同后,他们将涉案土地租赁给河南科某工业公司和河南德某工业公司。两家企业在租赁涉案土地后正常经营。随后,温县某企业要求终止合同,因李某、王某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要求李某、王某及其两家企业腾退涉案土地并支付违约金,多方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多重土地纠纷,严重影响了两家公司的正常经营。
法院调解
接到多起案件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庭,全面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考虑到此案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两家种业公司的健康发展,11月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前往温县某村调解此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承办法官反复协调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解释法律,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经过一天的调解,双方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互相理解,温县某企业撤回起诉上诉。河南科某工业公司、河南德某工业公司分别与温县某企业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按照新的租赁合同履行相应责任。
法官说法
通过转包、租赁等方式运行农村土地,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振兴的有效途径。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当事人因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和调整租金而发生争议。如果单方面机械解读合同规定的条款,强制终止合同,必然会影响承租人的生产经营,与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的理念和精神背道而驰。通过调解,法院最终促进多方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最大限度地保障小微企业的正常健康运营,对促进农村振兴和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作家:郭嘉莉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时须晨 李怡静
原标题:“u200b优化商业环境,土地租赁争议 调解撤诉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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