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评论:防癌者筹款5天后晒新房?公众信任不能如此“玩弄”

2024-11-14

网络众筹不能作为一个“糊涂账”。


据红星新闻报道,29岁的兰某飞因为患有霍奇金淋巴瘤,通过水滴筹款发起了90万元的筹款目标。然而,筹款发起后不久,兰某飞因在多个微信群拍摄新房照片被群友举报。多名受访捐赠者表示,兰某飞在群里发布筹款消息5天后,开始拍摄新房照片,并在群聊中声称“几天赚了70多万”,被多名群成员质疑隐瞒真实财产状况骗捐。


11月7日,水滴筹款官方发表声明称,兰某飞多次向平台隐瞒家庭财产,目前筹集的27万元以上捐款全部退还。兰某飞将被列入“筹款人失信”黑名单,永久禁止募集资金。此外,兰某飞还通过校友群和各大兴趣群获得的捐款,通过“退款群”向其他捐款人发起了退款转账。


真实性是开展公益捐赠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对捐赠者知情权的基本尊重。就大病救助而言,信息的真实性主要在于两个层面:一是关于病情和所需费用的真实性;第二,寻求个人和家庭的真实资产。当人们看到求助信息时,只有真实深入地了解这些重要信息,才能综合考虑眼前的例子是“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捐款或捐款。而且,当这些关键内容被“选择性呈现”时、当事实有较大的进出时,捐赠者的决定就会产生误差。水落石出后,也会带来爱被消费的负面感觉。


据此声明,自从收到客户举报后,平台先后两次向兰某飞进行核实,他们都表示不会隐瞒。直到平台经过多次交叉验证,第三次向兰某飞行验证,才最终承认自己在筹款过程中多次向平台隐瞒家庭财产。而且,这次兰某飞的真实资产被披露,也有相当强的随机性。想象一下,如果他不主动在群里“秀房产”,他会不会继续“闷声”获得更多的捐款?


这也再次证明,求助信息的真实性不能只靠求助者的意识。事实上,由于利益相关,一些求助者倾向于故意放大自己经历中“悲惨”的一面,以获得更多的同情,或者故意淡化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资产。


随着互联网众筹成为个人大病求助的重要渠道,故意隐瞒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2019年11月,北京朝阳法院判决国内首起因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认定筹款发起人莫某隐瞒其名下财产等社会救助,将筹款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某全额返还筹款15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无论是求助者的病情、所需资金、家庭经济状况等核心信息,还是善款的后续去向,网络众筹都不能作为“糊涂账”,必须有一定的依据和清晰的认识。


对此,有必要加强相关平台的审计机制,完善筹款人和家庭财产公布标准,细化取消制度和违约责任,避免有人将众筹转化为“生意”,通过刻意“卖惨”获得更多捐款。还需要加强民政、社会保障、慈善基金会等部门的合作,促进信息共享,方便平台高效核实。此外,除了要求退款并列入失信黑名单外,还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让恶意欺骗公众的筹款人付出法律代价,可以迫使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


至于筹集的资金,保证专项资金的特殊性和资金的透明流入,让每一笔捐款的去向都符合捐赠者的初衷。此前,许多专家建议,可以建立网络平台和医疗机构的双向运行机制,实现筹集资金的扣除,直接用于医疗机构的清算。这样既能降低资金风险,又能防止筹款人直接提现后挪作他用,还能保证筹款有盈余时按规定按时退还给捐款人。


总之,众筹信息不应该随意“打扮”,公众信任也不应该“玩弄”。显然,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制,明确法律责任,加强资金监管是极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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