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机安装在公共走廊?TA深化“一人一居”,满足居民需求

2024-11-12

近日,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走访华新居委会时,有居民向执法队员反映,中华新路某弄某号承租人装修中擅自在公共走廊安装卫生设备和抽油烟机,涉嫌私自占用物业共享部分。与此同时,居民表示,他曾向居委会干部反映,虽然居委会干部已经上门劝诫,但承租人不听劝阻,希望执法人员能帮忙处理。


执法队员听到居民诉求后,立即与居委会干部、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到中华新路某弄某号进行检查,确认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


为了有效地解决问题,执法队员敢于承担责任,请居委会带头,由综合行政执法队主持。多方协调会议,民警、物业、承租人、居民共同参加会议。


会上,居委会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问题情况,物业提供了相关图纸资料,各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执法人员向承租人指出,在装修过程中,他们在公共走廊安装了卫生设备和抽油烟机。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且责令他立即整改。


通过中队执法队员的普法宣传,某承租人承诺立即拆除安装在公共走廊的卫生设备和抽油烟机,最终整改落实到位。解决了社区居民的投诉。


“一人一居”城管社区工作室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做好“一人一居”工作,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信任和支持,有效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执法为民的重要窗口。


普法小提示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禁止下列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4)私自改造,占用物业共享部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范》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破坏房屋外观,擅自改造占用物业共享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拆卸共享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正常,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陈洁


图片:天目西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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