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内江乐山空气质量因“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等问题明显反弹。
2024年10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省发现,泸州、内江、乐山市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严,公司违法违规问题频发,重污染天气处理不力,空气质量反弹。
一是基本概况
位于成渝双城经济带腹地的泸州、内江、乐山市,是四川省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城市。2023年,三市空气质量大幅反弹,泸州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增长,全省最多;内江市细粒(PM2).5)在全省15个重点城市中,浓度同比增长24.6%,上升最多;乐山市PM2.5浓度连续三年上升。
第二,主要问题
第一,“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国家有关部门多次明确,平板玻璃工程建设必须实施产能相等或减少的更换。检查人员发现,2021年3月,泸州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建成投产350吨/天玻璃熔窑生产线,未进行产能置换,违规生产至今。
四川省锻烧砖瓦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四川省有关部门要求坚决遏制锻烧砖行业盲目扩张产能。对于确实需要建设的项目,需要进行产能减量置换,并明确不纳入2018年统计清单的产能不得更换。检查人员发现,乐山市、泸州市等地的执行政策并不严格,许多企业非法更换。乐山市沐川县永星机砖厂更换未建成的金穗能源有限公司虚假产能;井研县镇阳墙砖厂将统计清单中两家企业的标砖产能共计3500万,经第三方违规认定为10430万标砖后更换。在没有纳入统计清单的情况下,泸州市古淞县火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虚假更换产能并通过审核。
图1 2024年10月23日,检查组现场检查人员发现,乐山市沐川县永星机砖厂未按要求置换产能,非法建设和运输烧结砖生产项目。
第二,部分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不到位。目前泸州市、内江市砖瓦公司大部分污染治理设施较差,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根据四川省整改计划,泸州市和内江市可以在2024年底前完成61条和56条生产线污染整治,目前只有13条和4条。检查组对两地正在生产的10家砖瓦公司进行了抽查,发现均存在治污设施运行异常、排放超标等问题。自动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8月15-22日,内江市威远县嘉鑫砖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平均超标49次。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页岩砖厂长期采用简单碱法脱硫,未按要求添加脱硫剂。污染控制设施运行异常。2024年1月以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多次超标,破碎车间未配备除灰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图2 2024年9月26日,检查组发现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页岩砖厂破碎车间未配备除灰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2019年11月,《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要求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超过400mg/mg,但内江市、泸州市实施不力,不少企业未能及时建设高效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限排放。检查人员发现,自2024年7月起,泸州市龙成玻璃有限公司每小时氮氧化物浓度超标256次,最高达5652mg/立方米,是《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0.3倍。内江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工段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装煤过程中大量粉尘直接排放。
图3 督察组于2024年8月17日暗查发现,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在装煤过程中直接排放大量粉尘
第三,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2023年,四川省出现了几个长期的大规模重污染过程,部分城市的应急管理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检查人员发现,泸州市、内江市、乐山市分别有23家、36家、20家企业,未按要求纳入控制清单,内江市甚至有3家重点涉气环境监管企业未纳入控制清单。泸州市仍存在一些公司私自减少应急减排标准、制定不合理的应急减排计划等问题。
检查组对泸州市、内江市、乐山市18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发现15家企业实施紧急减排措施不到位。在2023年黄色预警期间,泸州高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临时伪造生产台账进行检查,以掩盖紧急减排措施未落实的问题。在2023年10月的黄色预警期间,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页岩二机砖厂没有按要求停工,而是在自动监控平台上人为标注了生产设施的工况,制造了停工的错觉。2023年2月以来,乐山市久乐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在16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中,14次未落实紧急减排措施。
原因分析三
泸州、内江、乐山市空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污染控制存在差距,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检查组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后续检查工作。
供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原题:经典案例 | 四川省泸州内江乐山等地的空气质量明显反弹,u20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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