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避峰”偿债

2024-11-01


出品/观点网


发文/常文恺


10月29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海外债务重组相关交易通知,包括发行特别授权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和向相关人员发行新文件和强制可转换债券。


据悉,远洋集团涉及的债务工具包括银团贷款、当前双边贷款和当前单据,其中未偿还资金总额约为56.36亿美元。


因此,远洋集团向债权人发放重组对价,以更换违约债务,包括22亿美元的新贷款文件和减少上述额度后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和/或新永续证券。


如果重组生效日期为今年年底,则重组涉及的本息总额为62.18亿美元;如果生效日期晚于此日期,远洋集团给出强制可转换债券最多可转换73.97亿新股。


根据统计,这个数字相当于远洋集团已经发行的股本的97.1%,扩大后已经发行的股本的49.3%。


值得注意的是,远洋集团的可转换债券规模已经达到房地产企业债务重组的新高。根据上述62.18亿美元的价值,远洋集团新发行的强制可转换债券权益总额除去22亿美元的新贷款和新文件外,达到40.18亿美元。


此前碧桂园、融创债务重组所涉及的可转债规模为39亿港元和27.5亿美元。


与此同时,根据40.18亿美元的总权益,结合之前分配的A、B、C、对于D四组的等级分配比例,不难计算出8.33亿、14.50亿、11.75亿和5.61亿美元的初始发行金额。


另外,远洋集团10月29日公布的等级分配比例与7月18日重组支持协议中确定的比例进行了一些调整,将A组的分配比例从原来的60.0%提高到60.4%,将B组的分配比例降低到0.4%。


从这种可转换债券的特点来看,远洋集团发行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具有不计利息的特点,与碧桂园债务重组涉及的4.95%可转换债券的利率形成了一定的对比。


同时,强制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4个月,并附有强制性转换条款,剩余可转换债券在到期日前20个营业日自动强制转换。


与强制可转换债券不同,远洋重组计划中涉及的22亿新债的赎回时间在一线延长。从公布的文件可以看出,远洋集团在五年内设立了三次共同赎回15%的22亿新债,七年内共同赎回50%,而剩下的35%在七年后获得了更长的延期安排。


事实上,在强制转换“合同”的情况下,远洋集团仍然为两年内未到期的可转债设置了可赎回条款,并向债权人抛出了极其丰富的“诱惑”。


这种诱人的“果实”也使债务人初步尝到了一部分,增强了债务人的信心。


10月29日,远洋集团宣布,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成功赎回了总额2亿美元、年利率3.8%的增信绿色文件。到目前为止,所有相关文件都已经偿还。


事实上,这份文件是去年9月15日公布的8笔违约美元债务之一。


综上所述,观点指数认为,远洋集团的避峰偿债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策略。65%的强制可转换债务和35亿新债的时间划分,既能体现远洋集团对两年内稳定经营、获得一定现金流入的信心,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务偿还压力。


截至目前,英格兰法院已召开英国重组计划听证会,香港法院于10月31日安排召开听证会。远洋集团表示,将根据英国重组计划和香港协议进行重组安排,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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