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切断信号,“大灵通”老客户起诉运营商

2024-10-01

前不久,四川省隆昌市大灵通客户罗先生将中国联通告上法庭,要求中国联通继续提供正常通信服务,退还通信服务费,赔偿相关损失,并以书面方式道歉,要求中国联通继续提供正常通信服务,退还通信服务费,赔偿相关损失。审判期间,中国联通隆昌分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的电信服务合同。


当前,我国运营商提供的是 2G、3G、4G、5G “四代同堂”网络,大灵通,单模多模手机,各种物联网终端同时上网。伴随着通信技术的迭代,落后的网络和终端退市成为必然,小灵通、大灵通、2G、3G 都已或终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缺乏顺畅合理的标准退市流程,三大运营商的区域性企业往往各行其道,在退网过程中层出不穷,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比如,今年 8 月中旬,某地中国电信用户发帖称,运营商在没有任何通知和前兆的情况下,突然将其 2G 由于信号停止,许多用户无法接听电话,而且这些用户通常是老年人。


据了解,2G 通讯退网退服早在 2019 年开始了。


2021 年 11 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十四五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加快, 2G、3G 网络退网,统筹 4G 与 5G 网络协同发展,并把 2G、3G 退网纳入“十四五”期间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作。


但是退网并非每一个用户都愿意合作。除某些物联网卡外,仍在网上的客户大多是老年客户或其他对费用敏感的客户。例如许多老年机器不支持 4G、5G 网络,退网意味着客户不仅要失去之前非常便宜的套餐,还要额外花钱更换新手机,所以这些用户不愿意退网升级。各地实施的退网方案,有的对用户友好,有的明显侵犯用户权益。一些运营商急功近利,简单粗暴的处理方法,导致一些用户的手机一夜之间变成了“砖”。


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对用户反应表示回应。 2G、3G 退网是移动通信网络更新的必然选择,也是目前国际上的主要做法。但是,企业应该依法推进退网,保护用户权益。


什么是“全面保障用户权益”?


其中之一就是全面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决策权和以前的优惠权,提供足够的诚意,帮助用户顺利过渡。运营商应在考虑区域差异的前提下,制定标准流程,并立即公布原则问题,以确保用户的相关权利不受侵犯;应尽可能提供类似的服务连续选择方案;退出网络的公告需要在停止服务一年前公布,并应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发布,同时推送给每一位受影响的客户。


运营商不应一刀切关闭网络,而应根据网络应用情况逐步减频撤站,更不应以设备故障等理由悄悄关闭或强迫客户转移网络。此外,通信服务合同的有效期概念应尽快建立,双方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停止。如果原合同不具备持续服务条件,运营商应提前向用户提供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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