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该男子被物业多收39万电费。

2024-09-26

2013 2008年,罗先生在贵阳市虎门巷华谊苑小区租赁。 1000 多平方米的房子设有婚纱摄影店,十多年来,婚纱店每月产生的电费都是由物业代收的。


最近他发现,物业以供电代理服务费为由,大概多收了他。 39 一万元的费用,而他却一直蒙在鼓里。


物业给他的电费单上写着每度电费。 0.57 人民币,代理服务费每度 0.39 换句话说,罗先生每次使用一次电物业都要收费。 0.39 元。


罗先生找物业公司商量,对方只同意。 2018 年度供电部门费减价后多收的那部分,只愿退款。 8 万多,双方多次协商失败。


罗先生说,自己 2023 每年发现电费问题后,他便不再缴纳物业费,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他干脆不交电费。


几天前 ,罗先生收到贵州深宏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付款函,表示:罗先生 2024 年 1 月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已欠费 95054.92 元,物业费 57525 元,违约金 1299.32 元,电费 22166.12 元等。


物业方面表示,若罗先生 9 月 12 前几天不交费,物业将在 2024 年 9 月 13 每天停止供电。


按照《电力法》第一名 44 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收取其他杂费。


此外,《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方式提取物业费。


9 月 18 日本,贵州广播电视台人民关注记者,联系贵阳市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在了解物业行为后表示,物业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调查清楚后会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责令物业为婚纱店恢复供电。


那天,罗先生的婚纱店也终于恢复了电力供应。


但关于代理服务费的问题,罗先生目前只能联系律师,办理法律手续。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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