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评价招聘设置“盲盒岗位”?不要拿应聘者的权益来抖机灵
近日,杭州某公司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引起关注,因为设置了“盲盒岗位”,没有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盲盒还有工资吗?”很多网友开始玩梗,话题也被热搜。
按照公司的说法,设置“盲盒岗位”就是“为了面试官好”。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通常会面临职位交付不准确的问题。交付不匹配后,他们可能会认为自己失去了这家公司的机会”。“盲盒岗位”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供调剂使用。
然而,从嘲讽的角度来看,大多数网民显然并不欣赏。“开到主管那里算隐藏的钱?”“情商高:盲盒岗,情商低:差到说不出口”,各种嘲讽层出不穷。在压力下,公司取消了“盲盒岗位”。
“盲盒岗位”的说法很像用人单位的聪明。大家用善意猜测,目的大概是增进对求职者的了解。经过双方的磨合,他们可以决定自己的职位,以提高招聘成功率,降低招聘时的试错成本。
但这种“盲盒岗位”必然导致不透明、不公开,涉嫌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作为企业,招聘时当然要告知岗位的基本情况,让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经常制造“盲盒”很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由于岗位协议不明确,用人公司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称职”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到时候劳动者可能不会要求赔偿,维权会面临很大的困难。
这种“盲盒岗位”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有媒体发现,“盲盒岗位”和“盲盒岗位”早在2022年就已经出现在互联网上。用人单位喊着“HR会帮你挖掘潜在的未开放机会”的幌子,甚至还有几个“复活”的机会。模式真的是一套一套。
入职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也不是不可能,但用人公司还是需要详细说明如何协调岗位,如何调查/实习期长,如何保障中间权益,如果一方不满意,如何解除合同。就像这个新闻里的企业一样,招聘信息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只写了一个“1”,没有其他信息,留下了无限的悬念让应聘者猜测,埋下了损害应聘者权利的坑,难免受到批评。
而且“盲盒岗位”的社会观感也不好,人们普遍反感这种行为。从求职者的角度来看,这和“捉弄”自己很像——雇主知道自己处于强势地位,可以挑三拣四的候选人。即使他们不告诉岗位的具体情况,他们仍然相信候选人会渴望它。这种态度有些自豪。
所以,用人公司最好不要做“盲盒岗位”之类的“创新”。无论如何,这将增加招聘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透明度。随着这种趋势的蔓延,如果用人公司有良心,他们害怕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从而“把握”候选人。
劳动部门也要警惕类似现象,及时干涉可能涉嫌违法的招聘。在就业环境中,公开、透明、平等的权利是最重要的背景,所以没有必要摇摇头,耍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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