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中国三名前董事因财务资助而遭到公司损失,被联交所谴责。

2024-09-04

近日,根据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官网消息,联交所发布了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114).HK,以下简称华晨中国)和三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对企业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和前执行董事阎秉哲作出不适时的声明和谴责;对企业前执行董事孙宝伟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声明和谴责。



公告显示,董事不合适的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马妮娜和阎秉哲不适合担任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如果孙宝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将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联交所表示,2019-2021年,在华晨集团(即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作用下,在华晨集团(即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作用下,华晨中国多家全资附属公司为华晨集团及其他实体提供财务支持,相关财务支持总额超过534亿元。


包括:2020年金杯汽车控制为华晨集团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约59亿元;金杯汽车控制 2019-2020年间,为担保华晨集团及大连华夏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华夏,连同其附属公司通称大连华夏集团)旗下一家附属公司发行的银行承兑票据而提供的存款质押,超过40亿元(存款质押);2019年至2021年间,该企业附属公司转移至华晨集团、大连华夏集团、沈阳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沈阳汽车集团)资金约435亿元(资金交易),对华晨集团的资金交易没有书面协议记录。


联交所认为,在华晨集团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在华晨中国的职务与在华晨集团的职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每个人都参与了不同程度的财务支持,但没有向股东会报告相关的财务支持。由于上述财务资助,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因担保而做出了约19亿元的亏损准备,由于存款质押和资金往来,分别遭受了约40亿元和24亿元的亏损。


就业绩而言,上半年,华晨中国总收入约为5.18亿元,同比增长2.01%。;股东应占溢价约14.73亿元,同比下降60.65%。根据财务报告,华晨中国的主要利润来自联合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联合公司为华晨中国带来了27.34亿元的业绩。



自2020年11月被判破产重组以来,华晨集团的重组已经持续了三年多。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华晨集团的重组计划尚未完成。2024年3月15日,华晨中国宣布,华晨集团100%的股份已经转让给沈阳汽车(即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变更。


按照有条件的投资协议,华晨集团已经成为沈阳汽车的全资附属公司;华晨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已调整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汽车间接持有华晨中国约29.99%的股份,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华晨和辽宁新瑞(即辽宁新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汽车已经成为华晨中国的主要股东和相关人士。


截至《国家商报》记者发稿时,华晨中国报每股3.320港元,跌幅1.190%,港股市值167.5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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