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大新闻: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政策调整共享
继续出台各地购房扶持政策。
8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公积金房贷政策进一步放宽,贷款期限由退休后增加5年放宽至10年;取消“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对原第一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8月28日,湖南郴州发布稳定楼市新政策,提出减少首付比例、撤销利率政策下限、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减少公积金首付比例、给予买房补贴、确保买房子的孩子统筹入学等。
进一步放宽南京公积金房贷政策
8月29日,据“南京广播电视台”微信官方账号消息,近日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新一轮贷款优化政策,新政在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数量认定、贷款频率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南京都市圈9个城市共享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其中,增加贷款使用寿命。住房公积金已连续缴存5年,公积金贷款期限由退休后增加5年,放宽至退休后增加10年;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人已婚的,贷款期限不再根据申请人夫妻可贷期限的计算来区分主款人或配偶。
同时,公积金贷款第一套房的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统一,即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确定。对于组合贷款,商业贷款是第一套,公积金是第一套,按照第一套利率执行。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频率根据借款时确定的房产数量计算,不再检查历史公积金贷款记录;取消“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对第一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但住房仍有未结清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政策,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涨,首套限额撤销。至于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第一套贷款之前可以涨到每人60万元,每户120万元,现在第一套限额已经撤销。
中国指数研究院南京分院高级分析师赵芊认为,南京公积金新政涉及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首付比例、住房数量、贷款频率认定等重要内容。此次调整从额度到第二套房利率都在变化;此外,南京都市圈9个城市共享了公积金新政策的调整,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和宣城市。优化和提高公积金政策有利于降低房地产成本,不仅有利于提高购房者的购房能力,也支持南京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从2023年开始,南京的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几次调整,涉及到很多方面。这次调整明显有利于一些急需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买家。
郴州发布稳定楼市新政策
8月28日,据“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官方账号消息,郴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

其中,在信贷支持政策方面,金融企业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实行首套房贷政策。第一套房商贷首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15%,第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25%,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取消。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符合郴州市人才引进新政策的双缴员工和单缴员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对于拥有一套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以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于公积金存款余额较少的员工,如果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通过增加其他住房抵押或其他公积金质押来增加贷款额度。
就购房补贴而言,2025年3月1日前,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当对其缴纳的50%的契税进行政府补贴。
在支持人才等群体购房需求方面,提出推进“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实施,对符合新政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支持开发企业为特殊群体提供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合理折扣促销,包括在郴州市创业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辅警、退伍军人、特殊照顾对象、勇敢的人等。
新政还提出,支持非郴州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在郴州买房。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规划,凭网上签订备案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入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