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增加10倍以上,该产品继续受到青睐。

2024-05-04

自2008年初以来,许多基金公司仍在积极布局经纪结算模式基金。数据显示,目前券结基金总数已超过1000只,总规模在四年多时间增长了10倍以上。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券结基金的布局可以给券商和基金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券结基金虽然短期内市场份额很低,但未来券结基金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为公募基金降佣政策的实施和券商分销能力的不断提高。


总价格突破千个价格


四年的规模增长超过10倍


券结基金始于2017年试点。2019年正式转型后,选择券结模式的基金产品越来越多。除了兴新产品,许多股票产品也相继转型为券商结算模式。基金类型也从早期的混合型和股票型基金逐渐扩展到债券型基金。FOF、QDII等。


从今年开始,基金公司布局券结基金的步伐还在继续。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6日,年内已有65只新成立的券结基金。(A合并计算/C份额,相同),助力券结基金总数突破1000只,达到1025只。


规模方面,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股票券结基金产品总规模已达6484.73亿元。据天相投顾此前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券结基金总规模已达563.32亿元。根据这一计算,四年多来,规模增长了10倍以上。


对此,国联基金表示,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变化加剧,对基金销售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佣金下降的趋势也影响了券商的传统收益。在这种背景下,券商基金的布局也有助于给券商和基金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首先,券商基金将基金公司与券商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共同推广和销售券商基金,双方可以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券商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减轻佣金下降带来的压力。”国联基金分析,其次,从基金销售层面来看,券商可以利用自己的渠道优势,为基金公司提供强有力的营销支持。“这不仅可以帮助基金公司有效改善产品线布局,使产品更符合市场需求,还可以帮助基金公司扩大产品规模,增加市场份额。”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基金分析师汪璐也认为,一方面,证券基金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交易佣金收入的杠杆资源,即除了证券公司销售规模中的交易佣金外,其他代理机构的销售规模也在证券公司进行交易,给证券公司带来了更显著的交易量;另一方面,证券业务加深了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可以在代管、两融、做市、机构业务等方面进行合作,有利于与券商渠道有效合作,增加产品拥有量。


北京一位券商人士表示,在券结模式下,公募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指数、ETF期权等服务,基金产品设计更加灵活,投资方式更加丰富。同时,清算人与代理人的分离也有利于保护资金安全,防止基金投资交易风险事件的发生。


未来有望继续扩张


虽然券结基金的数量和规模普遍在扩大,但从短期规模变化来看,在今年各公司持续规划的情况下,与去年年底相比,一季度末券结基金的总规模仍在缩水近8%。


对于这一点,上海证券汪璐直言,从2019年到2021年,通过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建立的基金数量逐渐明显增加,但2022年以后,由于股市走势不佳,证券基金发行也有所放缓。2023年,证券基金数量约占20%、发行规模约占16%,各自环比增长2.96%、5.37%。


“另一方面,我们观察到,大量发行券结基金的管理者是中小型机构。由于这类企业在各项指标上通常不如大型基金公司,银行渠道可能很难将其产品列入重点代销产品名单,因此他们不得不转向与券商的深度合作。”汪璐说,由于券商的分销能力普遍弱于银行渠道,规模还没有大的发展。


国联基金认为,虽然券结基金总数在增加,但许多投资者对券结模式的理解和认识仍然有限,这可能会导致他们在选择投资基金时更倾向于选择自己熟悉的基金交易模式。同时,在银行渠道和网络金融渠道的激烈竞争下,券结基金的市场份额也可能受到挤压。


“这些传统新兴的金融渠道在资金存管、支付结算、商品销售等方面各有优势,给券结基金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由于券结基金数量不断增加,其规模增长也需要时间积累。”国联基金表示。


谈到券结基金的未来发展前景,国联基金进一步表示,虽然券结基金的销售灵活性有限,但与特定券商的合作可能会导致其他渠道缺乏营销主动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券结基金的优势在于与券商的深度绑定,有利于产品的长期拥有,并通过券商的实时验资和验证提供准确的监控,同时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这类基金有望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因为管控对券结模式的明确支持,以及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券结基金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券结基金有望拓宽销售渠道,通过与银行和互助基金的深度合作抢占市场份额。”国联基金补充道。


上述经纪人也认为,虽然这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在短期内很低,但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券商未来的市场规模有望随着券商的不断努力和分销能力的逐步增强而进一步扩大。


汪璐表示,根据最近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成本公开募集管理条例》,证券交易结算模式下的基金可以免除一家基金经理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15%的分配上限,保持原有无限需求,但基金经理不得通过转换存续基金证券交易方式等方式避免15%的上限要求。这一举措可能会促使管理员发行更多券结模式的新基金。


“然而,在这样有利于证券公司的背景下,中小证券公司并不容易。”汪璐认为,证券结算业务需要在系统对接上花费更多的人力和时间。此外,中小证券公司自身的配送能力相对较弱,公募基金是否愿意在证券公司的席位上进行交易主要取决于证券公司的配送能力和资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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