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暑期安全警示:船体锈蚀、推进异常等重大隐患需彻底清除
揭阳海事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及广东海事局关于2026年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通过曝光近期发现的3起船舶重大隐患,强化警示作用,督促航运企业和船舶自查自纠,杜绝“带病航行”。
此次曝光的隐患涉及船体结构锈蚀、船舶推进系统异常等关键问题,各相关方需引以为戒,全面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隐患一:船体艏尖舱、艉尖舱骨材锈蚀断裂
隐患详情
海事执法人员在检查渡船“粤惠来渡0038”时发现,该船船体艏尖舱、艉尖舱的骨材存在锈蚀情况,部分骨材已锈断,导致船体结构强度受损。船体骨材是保障船舶纵向强度的核心构件,锈蚀断裂会使船舶不符合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航行中可能出现结构失效、舱室进水等危险。
船体骨架锈断(揭阳海事局 吴辉亮 供图)
判定依据
根据《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客船船体破损、航行设备损坏影响安全航行且未及时修复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
责令该船立即停航,需完成船体结构修复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营运。
隐患二:船底板渗水风险及外板开裂变形
隐患详情
“粤惠来渡0038”还存在船底板多处复板有渗水风险,船艏外板、护舷开裂变形的问题。船体外板是维持船舶水密性的重要屏障,开裂和渗水风险可能导致船舶在航行或受波浪冲击时突发进水,引发险情。
船首外板开裂(揭阳海事局 吴辉亮 供图)
判定依据
依据《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客船船体破损影响安全航行且未及时修复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
责令该船停航,对开裂外板进行修复或更换,消除渗水隐患,经船检机构复检合格后才可复航。
隐患三:内河船螺旋桨被异物缠绕致推进系统异常
隐患详情
海事执法人员检查内河船“揭交6”时发现,其螺旋桨部位有异常卡顿,伴随明显震动和异响,初步判断是螺旋桨被水下异物缠绕,导致推进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船舶若丧失动力,在航道、桥区或繁忙水域易失控,引发碰撞、搁浅等事故。
螺旋桨缠绕异物(揭阳海事局 陈凌峰 供图)
判定依据
根据《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七)项,船舶主推进装置相关系统失灵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
要求该船在缺陷整改完成前禁止开航,立即检查推进系统,清除缠绕物,全面排查螺旋桨、轴系及主机是否有次生损伤,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航行。
海事部门提醒
一是航运企业和船舶需对照《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同时加强船员培训,提升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船体维护保养力度,重点关注艏艉尖舱、机舱等易腐蚀区域,及时修复锈蚀、穿孔等问题,杜绝“带病航行”。
三是船舶航行中要密切关注主机负荷、船体振动及航速变化,若出现异常震动或异响,应及时停车检查,避免强行航行导致故障扩大。
供稿丨揭阳海事局
编辑丨黄雪锋
原标题:《汛期暑期隐患大曝光 | 船体锈蚀,推进异常,这些重大隐患必须“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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