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成功办理新规实施后首笔特殊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

3天前

2026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6〕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金昌市就顺利完成了辖区内首笔特殊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为新规的落地实施打响了“第一枪”,通过专业的服务筑牢了人民币流通的安全防线。


当天上午,市民夏某带着一袋总额超过4万元的残损人民币来到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申请兑换。经过初步检查,这批纸币大多是1999年版和2005年版的百元面值现金,由于长期存放在潮湿的环境中,出现了严重的发霉和粘连情况,属于典型的特殊残损污损人民币。根据《办法》的规定,对于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指定的金融机构应当无偿为客户办理兑换业务。依据此前公布的《甘肃省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网点的公告》,这项业务指定由中国农业银行金昌支行营业室来承办。


考虑到《办法》刚刚开始实行,还处于过渡期,而且这批纸币受损程度严重,拆分和清点起来都比较困难,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工作人员经过清水浸泡分离、自然晾干、逐张清点以及辨别真伪等一系列专业操作后,最终确定:符合全额兑换条件的金额是4万元,符合半额兑换条件的金额为600元,另外还有5张残损人民币因为不符合兑换标准而不能兑换。对于不符合兑换条件的5张纸币,工作人员当场退还给了客户,并向客户做好了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了专用袋密封保管制度,逐袋加盖了鉴定人的封签印章,实现了业务办理全过程的痕迹留存,保证了业务办理的合规性、透明性以及权责的清晰明确。夏某对这次的兑换结果表示满意,并且对工作人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服务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这次业务的顺利完成,不仅是《办法》落地实施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基层人民银行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将以新规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内部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指定的金融机构能够精准掌握兑换标准、办理流程以及异议处理规范,不断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正常流通。


原标题:《金昌市完成新规首笔特殊残损币兑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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