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疏忽致800余万财产烧毁 责任人获刑四年

1天前

30余吨机制炭引发仓库火灾


直接经济损失达838.85万元


近日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


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案件回顾


2025年1月29日凌晨


湖南郴州市汝城县永安村某物流园内


一座钢结构仓库突发火灾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仓库内物资全部被烧毁


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38.85万元


经调查


起火原因是


仓库经营者何某某


堆放的30余吨机制炭发生自燃


管理疏忽引发重大事故


调查确认


何某某将存在自燃风险的30余吨机制炭


随意堆放在


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的仓库中


日常管理中也未严格执行


针对有自燃风险物资的


堆垛间距、通风散热、定时测温等


核心安全管控要求


导致炭堆内部热量无法及时散发


温度不断上升并超过自燃临界点


最终引燃周边可燃物


造成严重后果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移送起诉后


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何某某作为仓库经营者


承担着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


其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引发火灾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依法应予以处罚


综合案件事实、情节


以及被告人何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


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该案件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经营者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从源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跟着宁宁


一起学习这类场所的消防知识!


推荐阅读


1死3伤,初步调查结果公布→


面部烧伤,差点毁容!别再跟风→


原标题:《一个疏忽,800多万被烧毁,获刑4年!》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