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警全面推进低速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2天前

低速电动四轮车,常被人们称为“老头乐”。这类车辆价格亲民,还带有驾驶舱,能为驾乘者遮风挡雨,因此成为了许多中老年人日常出行的选择。


不过,这类车辆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它们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车身结构也较为脆弱,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被纳入工信部的生产目录,也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牌照的条件。按照规定,这类车辆仅能在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严禁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此外,驾驶这类车辆的人员安全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还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造成威胁。


▲因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转弯时未礼让直行车辆被撞翻。


▲突然左转,险些被大货车“挤扁”。


从2月27日开始,合肥交警联合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低速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于涉及牌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查处,以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良好的交通通行秩序。


对于销售低速电动四轮车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若涉嫌犯罪,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在购车前,一定要仔细核实车辆资质,确认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能否依法登记上牌。请不要购买无法上牌的低速电动四轮车,尤其要提醒家中老人,切勿购买或驾驶此类车辆接送孩子或作为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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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市全覆盖!合肥交警持续开展低速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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