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传真】追加被告明权责,线上调解速兑货款
近日,黄山区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依法追加当事人,并灵活运用线上调解方式,快速推动当事人达成一致,成功化解一起长期未决的买卖合同纠纷,有力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获当事人一致认可。
2023年,王某与陈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王某向陈某供应水泥、黄沙、砖块等建材。交易结束后,双方对账确认陈某尚欠王某货款4万余元。但陈某长期拖欠,王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时,承办法官仔细核查证据、梳理法律关系,发现案涉建材的实际买方并非陈某,而是某电力建设公司。为全面查清事实、彻底解决矛盾,法官依法准许王某追加该电力建设公司为被告。
鉴于陈某与某电力建设公司均在外地,且开年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决定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庭前调解。调解中,法官耐心梳理争议焦点,细致解读法律规定,引导各方理性沟通、换位思考。最终,某电力建设公司认可货款事实,同意按期全额支付欠款,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法院第一时间制作民事调解书,固化调解结果,保障当事人权利兑现与义务履行。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全程高效便捷、程序规范透明,既减少了当事人异地奔波的诉累,又快速实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
市场交易中,买卖合同双方需坚守诚信,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交易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方式等核心条款,避免因口头约定模糊引发纠纷;
二是厘清代理关系,若存在委托代购等情况,受托人应在交易前出示授权文件,明确告知委托关系,防止主体混淆;
三是留存交易凭证,妥善保存送货单、收货单、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材料,这些是后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文字: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初审:汪静
复审:朱艳艳
终审:陈志敏
原标题:《【案件传真】追加被告厘清权责,线上调解兑现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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