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娃燃放烟花引发80余万元损失 法院判决敲响安全警钟

03-06 06:18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燃放烟花引发的失火罪案件,这起案件给所有计划带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的家长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安全警钟。


事件回顾


2024年春节前夕,桐乡市民朱某燕为了让节日氛围更浓厚,晚饭过后带着儿子到楼下燃放烟花。


朱某燕点燃烟花后,烟花瞬间迸射,意外蹿进了旁边一家服饰厂的仓库。


发现仓库起火后,朱某燕尝试灭火但未能成功,随后她求助父亲和婶婶,可仓库卷帘门紧锁无法进入,最终只能报警。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将火扑灭,火灾导致仓库房屋及内部货物不同程度受损。


经鉴定,火灾中可清点的财物损失达80余万元,还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审理期间,她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获得了书面谅解。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考虑到她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消防安全提示


民间常说“不出正月都是年”,春节期间不少人会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气氛,但务必遵守燃放规定,切勿在禁放区域燃放。以下安全提示请牢记:


原标题:《带娃放烟花引发大火,致损超80万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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