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娃放烟花致火灾:赔偿超80万还获刑,春节安全警钟长鸣

4天前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为所有计划带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的家长敲响了一记沉重的安全警钟。


案例回顾


2024年春节前夕,桐乡市民朱某燕为了给节日增添喜庆氛围,晚饭过后带着儿子到楼下燃放烟花。


朱某燕点燃烟花后,烟花瞬间迸射,意外蹿进旁边一家服饰厂的仓库。


发现仓库起火后,朱某燕尝试灭火却未能成功,随后求助父亲和婶婶,但因仓库卷帘门上锁无法进入,最终只能报警。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火灾导致仓库房屋及内部货物不同程度损毁。


经鉴定,火灾中可清点的财物损失共计80余万元,还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考虑到朱某燕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安全提示


民间常说“不出正月都是年”,春节期间不少人会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气氛,但务必遵守燃放规定,切勿在禁放区域燃放。以下安全提示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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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带娃放烟花,赔光家底还获刑!这个春节‘坑’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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