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新规出台 2026年4月起施行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了新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时需“车电一体”处理,每块动力电池将拥有数字身份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制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2025年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新车销量中的占比已超五成。随着大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因容量衰减进入退役阶段,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持续增加,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的关键时期。据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业内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十分及时,通过法治化手段强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能够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的行为。
为抓好全渠道管理,办法针对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进行规范,重点设立“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若动力电池缺失,应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以此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向失控。
在全生命周期信息溯源管理方面,办法提出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行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借助数字化技术加强对动力电池流向的监测。
同时,办法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电池回收、车辆报废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带您一图读懂
↓↓↓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转发周知

推荐阅读>>
早安,成都!新闻来了
高铁车厢二氧化碳浓度超标?铁路专家回应
诶!你咋枣到咧喃?
原标题:《新规发布!事关新能源汽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