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新规落地:看病费用更清晰,这些变化要知道
好消息!广东医保又有新动作,一项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新规即将实施,明确了床位费、救护车费用等多项收费标准,让患者看病花钱更明白。
2026年3月30日起,广东省医保局发布的《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将正式生效。这次调整把原来96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成36项,对不少项目设定了全省最高限价,像多学科诊疗费、单人床位费等则实行市场调节价,还专门针对救护车“爬楼费”、儿童加收年龄范围这些长期有争议的问题给出了明确规定。

这次调整让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更加透明,特需服务的收费也更自主规范。那么,患者的医疗账单会有哪些具体变化?哪些费用可以不用再花了呢?
首先是项目整合精简,床位费不再分等级。原来的96项诊查类项目和相关加收、扩展项目,整合后变成35项及对应的加(减)收、扩展项目,项目得到了简化、归并,还取消了等级划分。之前仅床位费相关的项目就有33项,其中病床费项目因为“分级+分人数”的组合就占了19项,整合后这些复杂的分类都没了。
床位费有了全省统一的最高限价:二人间每天90元、三人间每天69元、多人间每天56元,多人间临时床位每天20元。而且明确了床位费的价格构成,如果床位缺少必备设施,每少一项就要减收10%。不过单人床位费不设限价,由市场来调节。
新生儿的床位费也有规定,产科的新生儿床位费每天最高20元,可以和产妇床位费一起收,如果是母婴同室,每天就减收4元。在新生儿科住院的患儿,按普通儿童床位费标准收;要是用了暖箱,就只收每天最高72元的新生儿暖箱费,不再额外收床位费,避免重复收费。
安宁疗护服务这次也被纳入价格项目,每天收费260元,这个费用包含了病情评估、诊查、护理、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所需的人力和物资成本,而且不能和住院诊查费、分级护理同时收取,满足了民众对“优逝”的需求。
远程监测费是新增的项目,针对院外患者的远程实时监测,像心电监护、起搏器监护等,每天最高88元,超过半天不到24小时按一天算,不足半天按半天算,为慢病患者居家管理提供了方便。
互联网诊查费也有了新变化,原来的网上就诊诊查费主要针对新冠相关症状,现在的互联网诊查费面向更通用的场景,和线下一样,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不同级别医生有不同的加收标准,不过具体价格还没完全确定。
救护车费用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这次明确了计价方式:基础费75元每车次,再加上每公里4元的里程费,里程按往返计算。费用包含了救护车的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和司机劳务费等。如果是急危重症需要带ECMO、有创呼吸机等设备转运,就按救护车转运费加上相应设备的治疗费用来收,不再模糊打包收费。
关于“爬楼费”,只有在高层没有电梯,且是二楼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收,每层收10元,二楼收10元,三楼收20元,以此类推,既认可了担架员的额外劳动,又防止乱收费。跨境转运的救护车费用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构自主定价。
儿童加收年龄也统一了,之前各地对“儿童”的年龄界定不一样,现在明确是六周岁及以下,各地原来自己设立的儿童加收项目都要废止,解决了同年龄患儿在不同医院收费不同的问题。
这次新规还明确了各地市的定价权限,像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等项目,各地原则上按现行价格平移,价格低的地方可以适当上调,中医门诊诊查费在普通门诊诊查费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便民门诊诊查费、远程监测费、安宁疗护费等项目,机构可以按省级最高限价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往下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收取,不能收门诊诊查费;公立医疗机构要按整合后的项目收费,不能用其他项目替代。
台山发布编辑部
原标题:《明确这些看病费用!广东医保新规来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