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遭陌生人两次敲门骚扰后提前退租索押金 法院判决物业退还剩余押金

2025-12-23

醉酒闹事、外来推销接连上门 公寓安保形同虚设引纠纷



(图源网络 侵删)


2024年8月,王某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半年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至2025年2月28日,租金月结且提前5天支付,物业公司收取租房押金及水电费押金。


同年11月底,醉酒男子赵某在王某某屋外敲门十余分钟,王某某联系物业管理人员后未获及时处置,最终报警解决。2025年1月,外来推销人员再次敲门骚扰。1月23日,王某某以安全无保障为由提出提前解约,未支付最后一期租金;1月31日搬离公寓,物业公司仅退还部分水电费押金。


王某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有权要求退还扣除水电费和2天超期房租后的剩余押金;物业公司则主张王某某违约解约,无权索回押金。协商无果后,王某某诉至浙江宁海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出租人,负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两次外来人员骚扰事件中,尤其是醉酒敲门事件,物业管理人员在接到王某某求助后未采取必要措施,存在过错。王某某作为年轻女性,骚扰行为已造成其恐慌,对居住安全产生合理疑虑,有权以房屋无法满足生活用途为由提前解约。最终判决物业公司退还剩余押金。


法官指出,长租公寓虽以经济便利吸引租客,但安全是底线。物业公司应建立常态化安保机制,完善人员设备配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保障租客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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