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启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25-12-21


重要通知!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2月中旬期间,福建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排查整治聚焦以下重点领域:


一、正在实施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


重点整治方向:


1.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2.外脚手架或施工围挡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


3.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密目安全网、纸胎油毡防水卷材、再生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钢筋“热弯”加工工艺等已明令禁止的高危材料与工艺设备;


4.外墙保温层穿孔打洞作业中违规动火用电;


5.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


6.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二、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


重点整治方向:


1.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备案;


2.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安装、拆除不符合安全管理规范;


3.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4.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填缝剂、发泡剂;


5.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7.未通过公告、入户通知等方式告知风险擅自动火;


8.未落实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


9.动火作业未划定安全区域;


10.动火现场未执行“六必须”安全措施。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


重点整治方向:


1.供水系统失效,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处于自动运行状态;


3.分区供水系统压力不足;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5.防火卷帘、防火门等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


6.燃气餐饮场所厨房未设置或未保持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


7.重点设备房气体灭火系统失效;


8.未按场所危险等级配备灭火器;


9.未明确并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和年度检测责任;


10.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和给水系统;


11.施工期间擅自拆除、遮挡防火分隔设施,关闭或损坏自动消防设施;


12.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无法熟练操作控制设备。


四、高层民用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整治方向:


1.建筑外立面与裙房连接处易燃杂物未及时清理,外墙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


2.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救援窗口、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设置不规范或被封闭、堵塞、占用;


3.避难层、避难走道被违规改造挪用;


4.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或违规充电;


5.竖向管道井封堵不严;


6.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


7.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危险品;


8.餐饮场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检查;


9.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公共区域、承包租赁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11.未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2.未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未配备人员器材及开展培训演练;


13.带门禁的疏散门在紧急情况下无法便捷开启;


14.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5.物业服务或管理单位未落实装修改造管理责任。


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在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各级执法部门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停工停产、局部查封、行政处罚等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立案查处,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整改。对违规执业、转包项目、出具虚假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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