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自住房竟在悄悄贡献GDP?这些核算知识你了解吗?

听说你最近搬新家啦,恭喜乔迁之喜!
谢谢祝福呀,不过我有点好奇,咱们居民的自住房服务会被算进GDP(国内生产总值)里吗?


当然会算!这就得说说自住房服务纳入GDP核算的两大原因了,听我慢慢道来:
原因一
自住房服务属于生产范畴
无论是房主自住的住宅,还是出租给他人的住宅,都得作为资产记录。作为资产,所有住宅都会产生住房服务,这种服务应包含在生产范围内,对应的增加值要计入GDP。房主在房屋使用期内自住时,就产生了住房服务,这是一种自给性生产活动,服务被自己消费。也就是说,自住房虽没实际租赁行为,但它的服务价值和租房的服务价值本质一样,都能用应支付的租金价值来计量。
从生产角度看,自住房服务价值要记为房主提供的住房服务总产出;从使用角度看,要记为房主享受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
原因二
利于国际与跨期比较
不同国家、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时期,自住房和租房的比率可能差异很大。如果只算租房服务价值,不算自住房的虚拟价值,会因比率不同导致住房服务价值不可比,甚至偏离经济现实。比如两个住房总量相同的国家,自住房比率高的本应享受更多住房服务,但因租房比率低,住房服务价值反而更低。所以虚拟计算自住房服务能提升GDP数据的可比性。
原来如此!那GDP里的自住房服务是怎么核算的呢?


因为自住房没有实际租赁行为和市场价格,所以得虚拟计算服务价值。各国会按国情用不同方法,主要有租金法和成本法。
你说的专业名词太多,怎么才能更好理解呀?


哈哈别急,我给你详细说说:
租金法
就是用租用相似大小、位置、质量和类型房屋的租金,来核算自住房服务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
是用当期自住房的成本来核算服务价值的方法,成本包括折旧、维修维护费、资金成本和房产税等,还会根据住房收益做相应调整。

还是有点懵...


我举个例子吧:
假设你有套自住房,没出租,但统计部门会假设它“虚拟出租”,比如估算每月租金3000元。这3000元扣除维修费后计入GDP,就像你“自己给自己交房租”。
租金法:好比问邻居“我这房子出租能收多少钱?”按估算值扣维修费算进GDP。
成本法:比如买房花200万,每年折旧2万,维修费2000元,2万扣2000元后算住房服务成本计入GDP。

哦!这么一说我就懂了!那我国自住房服务用哪种方法核算呢?


问得好!以前我国自住房服务都用成本法,分城镇和农村核算。
城镇居民自住房服务价值核算:先测住房总价值,再算折旧,加修理维护费、物业费等中间投入,得到总产出。
农村居民自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方法类似,但折旧率因住房质量不同有差别,且无物业费,增加值只包括住房折旧价值。

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普查涵盖二、三产业全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GDP核算提供了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据此修订了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还把城镇居民自住房服务核算方法从成本法改成了租金法。
所以现在,我国城镇居民自住房用租金法,农村居民自住房用成本法核算,可别记错啦!
原来这样!今天学到好多有用知识,记下来啦!

END
统计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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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微讯与浙江统计联合制作
编撰:徐书恒
责编:施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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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你的房子在偷偷给GDP打工?而你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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