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步行撞伤他人需担责吗?法院案例告诉你答案

4天前

老杨与朋友聚餐后醉酒归家,在小区内行走时因意识模糊、步态不稳,不慎撞倒了正在遛弯的同小区居民老徐。老徐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端粉碎性骨折。事后,老徐将老杨诉至海淀法院,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老杨向老徐支付了相应赔偿款,双方纠纷得以解决。



案情回顾


原告老徐表示,老杨醉酒后在小区内行走将自己撞倒,导致左胫骨平台端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此要求老杨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被告老杨承认,事发当天自己饮酒过量,在小区行走时意外撞倒老徐,对老徐的受伤感到十分愧疚,愿意赔偿其合理损失。


经法院主持调解,老杨当庭向老徐支付了赔偿款,双方就此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法官解读


亲友聚会饮酒本是常事,但过量饮酒易引发问题。醉酒后可能出现意识不清、行为失控等情况,不仅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因失控行为损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


有人可能认为,老杨醉酒后意识不清才导致侵权,无需担责。但实际上,醉酒不能成为逃避民事责任的借口。老杨在饮酒前是完全清醒的,是其主动选择饮酒才导致后续意识不清,因此需对醉酒后的行为负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的,可根据经济状况适当补偿。而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导致行为失控造成他人损害的,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可见,醉酒并非免责理由。醉酒后的失控行为既影响个人形象,也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在此倡导文明饮酒、健康生活:


一、认清过量饮酒危害,理性对待饮酒,控制饮酒次数与量,避免因醉酒失去行为控制。


二、树立正确酒文化观念,拒绝强迫劝酒、过度饮酒。同饮者应避免恶意劝酒,对醉酒者尽到提醒、照顾义务。


三、选择安全的饮酒场所,尽量在正规、安全的地方饮酒,远离危险或易引发冲突的区域。


四、酒后注意安全,避免醉卧街头或独自醉酒行走,最好由家人或清醒朋友陪同回家,独行时需告知家人行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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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雅楠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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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醉酒步行撞伤他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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