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只是个孩子”,不再是免罚借口!

2025-10-25

还以为未满十八岁就能为所欲为?“他还只是个孩子”,以后可不再是免罚的挡箭牌啦!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解一下!

14周岁以上,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拘!霸凌致伤的,拘!学校隐瞒欺凌的,校方负责人也要罚!组织未成年人陪酒的,从重处罚!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调整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 - 16周岁以及16 - 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14 - 16周岁,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对于14 - 16周岁以及16 - 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明确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从重处罚损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相关淫秽物品或者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都将“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让我们深化法治教育,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纯净蓝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