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机构调整情况
商务部官网“机构设置”栏目更新信息显示,商务部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进行了调整,从 16 个办事处减少为 9 个。
目前,商务部的 9 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分别位于:天津、大连、上海、福州、青岛、武汉、广州、昆明、西安。

△商务部官网公布的 9 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此前,商务部的 16 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分别是:大连、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西安、成都、杭州、昆明。

△商务部官网此前公布的 16 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商务部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是商务部派驻地方的行政机构,各自负责若干省份的商务工作。
例如,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的商务工作;驻大连特派员办事处负责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商务工作;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负责河南、湖北和湖南三省商务工作;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广东、广西和海南的商务工作;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商务工作。
还有部分办事处通过官网列出联系省份的方式,显示更新后负责联系区域。如商务部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联系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联系福建省、江西省;驻青岛特派员办事处联系山东省、安徽省;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联系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职能方面,以之前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为例,其职责包括:
一、根据商务部授权,了解海南省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及其组织和个人贯彻国家国内外贸易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跟踪商务政策措施在海南省的实施情况及意见反馈;参与地方外经贸和内贸行业的宏观政策指导。
二、了解海南省商务体制改革情况,配合商务部协调海南省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区域间商务联系与配合,推动海南省商务事业协调发展。
三、了解海南省市场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了解海南省现代流通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商品市场运行、重要消费品储备及进出口情况。监测、收集重要经济信息并及时上报,完成商务部交办的市场情况专项调查。
四、加强商务政策宣传、咨询和指导,办好海南特派员办事处子站,及时发布和更新内容,为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业务咨询和公共商务信息服务。
五、受商务部委托,签发海南省的部分进出口许可证。
六、加强与商协会、驻外经商机构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助做好与海南省有关的商务工作。加强与海南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工作沟通,了解其发展情况和问题,并向商务部提出政策建议。
七、办理商务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澎湃新闻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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