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星车内亲密视频曝光,租车公司老板勒索获刑引热议
又有一起利用他人隐私进行勒索的案件有了判决结果,这次的主角并非狗仔,而是一家租车公司的老板。他将载有女爱豆私密画面的行车记录仪内容,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据韩国媒体10月19日报道,18日,仁川地方法院对涉嫌恐吓勒索的租车公司老板A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并需完成120小时的社会服务。此判决目前已生效。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2月的一笔普通租车业务。A某将自己公司的一辆厢式货车租给了女性爱豆成员B某。车辆归还后,A某在例行检查车内黑匣子(行车记录仪)时,意外发现记录仪清晰地拍下了B某与另一男性爱豆在车后座亲密接触的私人画面。
手握这一“利器”,A某没有选择删除或无视,而是打起了坏主意。他直接给B某发送短信,内容直击要害:“昨天在车后座干什么了?是不是太过分了?” 这看似询问实则威胁的话语,让B某瞬间紧张起来。
这仅仅是开始。接着,A某明确指出了男方所属的爱豆团体,进一步施加压力:“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如果不承认的话,我这边也没办法了。” 随后,他露出真面目,以“买车花了4700万韩元,先给一半”为由,直接索要钱财。

更过分的是,A某的勒索并非一次性的。在分两次成功拿到钱财后,几天后他再次进行威胁。这一次,他编造了“那个是实时录音的,就一直录到底”的谎言,摆出“不给钱就全网曝光”的姿态。
在不断的恐吓下,惊恐的B某最终分三次,给A某汇去了总计979.3万韩元的巨款。A某的行为构成了恐吓罪。根据相关法律,该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面临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在此次一审判决中,法院指出A某“在缓刑期间犯下罪行”这一加重情节,其行为具有较高的可谴责性。不过,判决也考虑到了从轻因素:被勒索的大部分金额已返还给受害者,且A某承认了所有罪行并表现出反省态度。最终,法院综合“恐吓的程度、勒索金额等因素”,作出了上述缓刑判决。

此案曝光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许多网友既震惊于爱豆私生活被窥探,更愤怒于这种利用服务便利进行犯罪的行为。有网友尖锐地评论道:“这比狗仔还没底线,狗仔求财还讲究个‘拍’,这是直接利用信任‘偷’。” 也有人对判决提出质疑:“利用隐私进行勒索才判缓刑?犯罪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这起事件无疑给公众,尤其是注重隐私的公众人物敲响了警钟——在租车、维修等需要交托私人空间的服务中,隐藏的摄像头与未清理的行车记录仪,都可能成为泄露秘密的窗口。而当隐私成为商品,法律与道德的边界,需要更坚实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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