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外卖无堂食商家需加专属标识

2025-10-19

记者丨肖潇


编辑丨王俊


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最新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管焦点再次对准外卖行业


2018年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线上食品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审核与管理义务。新版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针对平台责任模糊、商户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提出系统性修订。


此次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是让“后厨”更透明。征求意见提到,商家需要提供监控画面,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过程。而平台要提供“互联网 + 明厨亮灶”的视频信息上传和页面展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标识。


监管部门还重点关注“幽灵外卖”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即同一经营资质不得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同时,平台需要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整体而言,本次征求意见稿共45条,明确了入网餐饮者、平台提供者、配送人员三类主体责任,覆盖事前审核、事中抽查、事后公示等全链条环节。平台和第三方机构,商家与配送人员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边界也有了详细规定。


新规发布正值外卖行业竞争激烈之时。今年4月起,京东、饿了么、美团掀起“补贴大战”,并升级为近五年来最大规模的互联网补贴商战。


随着流量激增,商家资质审核和食品安全问题再度成为监管重点。近年来,外卖平台多次因商家审核不严受到警告或处罚。


比如去年12月,饿了么、美团的关联公司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各罚款20万元,原因是未核实部分入驻商户的经营资质。其中12家商户未上传许可资质却通过平台审核,还有商户上传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获放行。


21记者7月实地走访发现,饿了么、美团、京东三家平台的部分“品质堂食”门店实际是“无堂食”外卖档口,与线上照片差异很大。一些商家利用AI生成门店与菜品图片,甚至出现提供“AI装修”“代过审”的第三方服务商,声称“审核100%通过”。


此后,市场监管总局两次约谈外卖平台,强调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8月,市监总局也曾发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划分食品安全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求意见稿划定了具体罚款。例如,如果平台没有实地审查商家的经营资质,可能面临5000元~50000元的罚款;平台若通过非“一证一店”的商家审核,可能面临5000~30000元的罚款。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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