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企】巡回审判走进农谷,普法助力企业发展
近日,为响应 “中原农谷” 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主动开展 “上门服务”,在原阳县桥北法庭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肥料类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平原新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以及 “中原农谷” 内多家肥料、饲料生产企业代表现场旁听,一场 “庭审即课堂” 的普法活动由此拉开帷幕。

基本案情
原告是佛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使用在肥料商品上的 “叶某宝” 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商标。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上突出使用 “叶某宝” 字样,且原、被告产品均为水溶肥料。原告认为这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误认成原告的产品。因此,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被告起诉至卫滨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就诉讼请求、答辩内容等进行了充分陈述。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庭打开封存的实物证据,向到场旁听的企业代表展示了案涉被控侵权产品和原告产品,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开展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代表们进行了讨论,对注册商标保护的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司法延伸
此次巡回审判并非偶然。近年来,卫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始终关注企业发展需求,通过 “巡回审判 + 普法宣传”“案例解读 + 风险提示” 等多种形式,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产业一线。
下一步,卫滨法院将继续围绕 “中原农谷” 建设的核心需求,针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展更多定制化的知识产权普法活动,包括企业法律培训、风险排查指引、典型案例发布等,帮助企业筑牢知识产权 “防护墙”,以司法力量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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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邹 媛
初审:王魁子
监制:李 翔
终审:张红昕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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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护企】巡回审判进农谷 普法护航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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