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阿姨十字绣失而复得:调解化解纠纷》
原创 张薇、陈嘉思 上海高院 上海
午后阳光斜斜地透过窗棂,洒在摊开的卷宗上。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虽小,但看到“长3米多”“宽1米”“十字绣”“古稀老人”“耗费数年”这些字眼,我心里不禁一紧,深知案件背后是老人沉甸甸的心血。

初调遇阻:双方各执一词
案件情况并不复杂。刘阿姨耗时数年绣成大幅十字绣,交给金大姐的店铺装裱。完工后,刘阿姨觉得装裱仅覆薄膜、框架未加固,不符合约定,对效果也不满意,所以不愿付款。金大姐则坚持装裱已完成,不付款就不返还绣品。刘阿姨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金大姐返还绣品。
刚接手这起案子,考虑到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还涉及古稀老人,为高效解决纠纷、减少诉累,我先尝试庭前调解。可电话沟通时,双方对调解抵触情绪极大。
刘阿姨儿子态度坚决:“没什么可调解的!必须无偿返还!这是我妈三年的心血,不能被糟蹋!”装裱店金大姐也毫不退让:“法官,调解不了!为了这大家伙,我专门租了场地,成本都搭进去了!钱不到位,绣品绝对不给!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调解之路刚起步就被堵住了。
庭上斡旋:法理与温情并行
调解无望,案件如期开庭。
开庭当天,刘阿姨在儿子搀扶下走进法庭。老人身形瘦弱,脊背微驼,但眼神紧紧盯着被告席。儿子情绪激动,愤怒地控诉装裱“劣质”。
这时,金大姐猛地站起来,提高声调:“我特意租了间铺子存放!材料、方案她事先都同意了!现在一句‘不满意’,就想白拿回去?我的人工、租金,谁来承担?”她摊开满是老茧的手掌,满脸不甘。
我明白,判决虽能依据法条分清责任,但化解不了双方心中的怨气,甚至会加深矛盾,导致“案结事未了”。法官不仅是裁判者,更应是社会矛盾的修复者。于是,我决定继续调解。
我转向刘阿姨母子,放缓语速说:“阿姨,您的心血值得尊重,但从法律角度,承揽合同讲究对价。如果装裱确实有瑕疵,像您说的薄膜覆盖、框架不稳,这些瑕疵是否严重到让整个装裱工作‘毫无价值’,您是否有权因不满意而拒付全部报酬,这需要考量。或许可以根据瑕疵程度,合理扣减部分报酬。”我点明关键:瑕疵不等于全盘否定,法律既保护权利,也尊重付出。
接着我又看向金大姐,带着理解的语气说:“金大姐,您的付出我们都看在眼里,但这绣品对刘阿姨是数年心血,对您只是件商品。强留它,只会增加怨气,物归原主或许对双方都好。”
孝心转机:双方达成和解
法庭陷入短暂沉默,只有空调低沉的嗡嗡声。
突然,金大姐叹了口气,轻声说:“其实接这活儿,是看她儿子忙前忙后,想帮老人把心血装裱好,也是念着一份孝心。”这句话让我看到了转机——那份基于“孝心”的朴素情感。
我赶紧接过话:“刘阿姨,您听,金大姐当初是念着您儿子的孝心。您这么大年纪绣这幅绣品多不容易,要是再为这事操心,让‘孝心’蒙上对簿公堂的阴影,多不值得。咱们双方各退一步,让善意有个温暖的结局,好吗?”
刘阿姨沉默着,手指不自觉地摩挲衣角。过了好一会儿,她抬头直视金大姐:“小金啊,老顾客了,闹到法院……唉,这样,我给你300块,你把绣品还我,行不?”
300元,既不是足额装裱费,也不是绣品价值,却代表着对人工成本的认可。
金大姐紧绷的脸渐渐缓和,搓了搓手,点了点头:“行,刘阿姨。”
现场履行:绣品回归主人
为让和解圆满,我决定现场履行调解协议。

我们来到金大姐的店铺。当那幅巨幅十字绣展现在眼前,刘阿姨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摸。她儿子郑重地将300元交到金大姐手中。
我笑着对刘阿姨说:“刘阿姨,您的十字绣拿回来了!”又对金大姐说:“金大姐辛苦了,您的工作也不容易。”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展开的绣品上,也映照着两位当事人冰释前嫌的笑容。那笑容里,有释然,有宽慰,更有跨越矛盾后的轻松。
法槌落下,能分清是非对错;而调解,就像一双巧手,以法理为针,以温情为线,在规则的框架下,抚平生活的褶皱,织补破裂的情感。
主审法官

刘 芬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二级法官

原标题:《“刘阿姨,您的十字绣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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