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小学11名食堂员工因职务侵占获刑

2025-08-22

据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四川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在4年时间里,某小学11名食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最终均被依法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阿某等11名被告人在担任该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食堂的优质肉制品占为己有,用于自己食用或对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身为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差异,法院依法分别作出了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此外,扣押在案的赃款402838.5元以及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也返还给了被害单位。



校园餐对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成长至关重要,一直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任何对学生“饭碗”动手脚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践踏,也是对社会良知的严重挑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11名小学食堂员工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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