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深夜现“空降”电缆致五车受损,涉事各方推诿责任车主起诉
近日,网友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今年2月19日晚,他在河南平顶山一段高速正常行驶时,撞上横跨高速的电缆,车辆受损。电缆所属单位称电缆因盗贼偷盗掉落,警方已立案,拒绝担责。高速交警也因该原因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导致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等部门均拒绝担责,保险公司也无法代位追偿。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当晚,除周先生外,还有4辆车撞到这根电缆并发生交通事故。
今年6月,周先生将当地高速管理部门、电缆所属公司等涉事单位告上法庭。8月14日,周先生表示,目前判决结果未出,他希望能得到合理赔偿。

高速公路上深夜撞到电缆
周先生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2025年2月19日23时19分左右,包括周先生车辆在内的5辆机动车,在宁洛高速K686 + 400M处,与横在高速的电缆线碰撞,车辆受损。
证明中提到,电缆线所有人为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临汝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称电缆因被盗坠落在高速上,已报案,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已立案。事故证明由平顶山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于2025年3月4日出具。
周先生称,事故后他刚买一年的新车车头损毁严重,保险公司定损修车费5万余元。他认为自己无责,不应承担保费上浮、出险记录增加以及车辆贬值等损失。

3月4日,平顶山市高速交警出具事故证明,但未划分责任。周先生找电缆所属公司天瑞水泥临汝分公司,该公司称是盗贼导致电缆坠落,已报警,责任不在公司。找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协商也无果。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保险公司称事故未划分责任,无法向第三方追偿。
今年6月,周先生将天瑞水泥临汝分公司和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两被告支付车辆维修、高速拖车、车辆托运、律师等费用共7万余元。6月3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未判决。
涉事多方均未主动承担责任
8月14日,河南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临汝分公司工作人员称,电缆掉落是小偷偷盗所致,线路是备用线路未投入使用,当晚已报案,电缆掉落致两座铁塔倒塌,公司损失数十万元,若电缆本身问题公司会负责。
记者咨询属地派出所,民警确认案件已立案,小偷未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平顶山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因事故责任未认定,无具体责任方,无法代位追偿。当晚5辆车中,4辆已通过自家保险或自费修理。
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称,当事人已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有公道,法院判有责任就承担。
14日,记者致电事发地高速交警,工作人员称事故有特殊情节,不好认定。
周先生表示,事发时车速80公里左右,若车速更快后果不堪设想。该案件困扰他半年,希望早日解决。
原标题:《河南一高速深夜“空降”电缆致五车受损,涉事方称系盗贼惹祸,车主起诉多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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