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零容忍,持续严查曝光不松懈

08-15 06:3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驾驶人安全行车的基本准则。

然而,仍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非要冒险一试。

对于酒驾、醉驾这类违法行为,西宁交管始终秉持“零容忍”的态度。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曝光台

01

2025年8月13日8时许,驾驶人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F***9的灰色越野车,沿时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兴川路口时,被南川园区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02

2025年8月13日8时20分许,闫某酒后驾驶青A5***Y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时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兴川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代价巨大,可总有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下面这张图能让大家清楚了解酒驾的成本有多高。

西宁交管提醒广大驾驶人,在推杯换盏之际,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别让侥幸断送了安全。

监制:刘幸海

责编:马靖

编辑:杨建民、张萍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夏都西宁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夏都西宁赞分享推荐 写留言 ,选择留言身份

原标题:《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查曝光“不降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