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司法救助渡难关,执着执行终圆梦

07-20 06:15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号案件于2025年07月11日通过一案一账户收入案款337946元,法院将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后发还。”


远在北京的张某收到这条短信时,心中悬着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他赶忙给承办人打电话致谢:“女儿可能马上就要做手术了,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太谢谢你们了!”


原来,张某曾从事工程行业,从小小包工头起步,后来注册了A公司。2022年,经人介绍张某结识了马某,马某称其所在的B公司正在进行某大型项目建设,可介绍张某参与。于是,张某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并向B公司转款50万元作为“保证金”。然而,缴费后A公司并未参与该工程,B公司也因各种原因退出了项目建设。经协商,B公司承诺退还全部“保证金”,但最终只退还了18万元。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B公司在2024年7月前分期付清全部费用。但约定期限到了,B公司却未还款,A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询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B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称B公司在某项目上有未结工程款,可当法官询问具体项目和发包公司时,他却不清楚,只说合同是B公司员工马某介绍签订的,钱也交给了马某。执行法官联系了B公司负责人邓某和马某,经传唤,马某到庭表示B公司同意退还居间费用,但已退出项目,结算未完成,工程款未收回,并承诺提供相关材料。然而,马某并未如约提交未结款项。执行法官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找到工程所在项目部,与现场负责人沟通,索要B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该笔工程款。但该公司提出异议,称已按合同付清工程进度款,剩余部分未结算,不存在到期债权。与B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后,王某表示公司中途退场,结算未完成,A公司的居间费用已退给马某,让其退还,可马某未如期退还,会督促他尽快处理,但马某此后却不再露面,案件陷入僵局。


得知情况的张某心急如焚,他向执行法官透露女儿身患重病,长期住院治疗,急需用钱。考虑到工程款结算和支付需案外人配合,一时难以回款,执行法官向张某释明情况,并给予其5万元司法救助金,帮他解决燃眉之急。


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B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马某等人沟通,王某称中途退场结算手续繁琐,一时难以完成。执行法官提出:“若该公司欠付的工程款远大于本案执行标的,能否协商从无争议的工程款中先支付本案执行款,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经多次沟通,工程公司最终同意从无争议的工程款中支付本案全部执行案款至法院账户。款项到账后,系统自动向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推送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启动退款程序,将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退还至司法救助资金账户,剩余款项全部退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



案件执行完毕,有的可能很简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线上案款法院系统就能“冻结——扣划——发还案款”一步到位;有的则可能充满曲折,要不断发现、核查线索,应对案外人异议,处理财产线索中断等问题。但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不变,无论面对何种案件、多少困难,都会坚持不懈,直至案件圆满执结。司法救助款完成帮助当事人的使命后,会重回司法救助资金中,等待下一次“任务”。执行法官也会继续用实际行动诠释“正义从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困境中永不迟到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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