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点大揭秘!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到啦。
租房成了很多毕业生步入社会的首步。
那么,对于这些社会“萌新”而言,租房要避开哪些“陷阱”呢?
这份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点,大家赶紧提前收藏起来!

明确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建议定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名称不清晰,容易引发管辖权争议。
明确租赁基本信息
租赁合同除了要写明租赁物名称、详细地址、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还得明确约定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
明确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要明确起止时间。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就可随时解除合同。另外,要注意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明确承租人有无转租权
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房屋是租赁合同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以避免此类纠纷。
依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明确房屋设施损坏责任
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不过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履行。
同时,承租人应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若按约定方法或根据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未按约定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明晰有助于双方高效解决争议。要注意,确定违约金数额需结合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考量,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
依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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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具备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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