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人均住房面积限制 青岛市配售保障性住房政策再优化

06-29 10:21

原标题:放宽人均住房面积限制!青岛市安全住房配售政策优化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了配售保障房的申请条件,限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不得超过 13 平方米调整至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申请家庭持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纳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相关统计年鉴,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 35.3 平方米。


政策调整后,申请条件将大大改变。单身认购保障房的,居住面积必须在 35.3 平方米以下,两口之家、三口之家、四口之家的认购限制分别为 70.6 平方米、105.9 平方米、141.2 平方米,算是包含了大多数工薪家庭。这也让那些在主城区工作,但在其他区(市)有住房的市民有机会在主城区参与购买配售保障房,减轻上下班距离的通勤压力,真正实现职业和住房的平衡。


感兴趣的市民朋友可以在 7 月 1 日后,登陆青岛市配售性保障房轮候服务系统"(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sf)或者“青岛市住房保障”微信官方账号进行轮候登记。现在,京口路和开封路两个项目正常配售,有兴趣的市民朋友记分入库后,可以随时到长沙路。 46 号码选房大厅选房。(青岛日报 / 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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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市配售保障房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 ( 包括离婚,丧偶 ) 以及由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 ; 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性) 20 岁、男 22 年龄)未婚人员,或离婚、丧偶无子女人员。每一位申请者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家庭申请人至少应该是 1 单身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从事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的人才和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不受户籍限制。在乡镇登记的农业转移人口也可以参与配售保障房的认购。


第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3 每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 35.3 平方米,随后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进行适当调整。


2、应该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搜索“配售保障房轮候服务系统”(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sf或者“青岛市住房保障”微信官方账号进行轮候登记。


1. 登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记。


2. 登陆系统页面登录管理系统。


3. 输入信息。按照提示输入自己和家人的信息。


4. 提交。信息核对无误提交进行“即申即核”。


5. 补充材料。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6. 收益审批。上传收益相关材料。


7. 仓库管理。通过后允许进入仓库。


8. 变更。如果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 30 日内申请变更。


补充材料审批:对审批有异议的户籍家庭申请人,应当提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补充材料进行初审;引进人才和城市一线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必须经单位注册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市)住房保障、民政部门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申请人取得等待资格的,管理系统按照《保障性住房等待评分规则》自动评分,列入等待数据库进行排序和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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