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季花开的时候,她终于“岁月安好”

六月的烈日燃烧着法院大厦,推开了窗户。院子角落里的玫瑰温暖地绽放着,鲜黄色和橙红色的花瓣重叠在风中,轻轻地摇晃着,就像破茧蝴蝶翅膀上跳动的斑点。刷朋友圈的时候,蓝某和月季花的照片跃入眼帘。她的嘴角充满了微笑,她的指尖触摸着娇艳的花瓣,文字“岁月好”简单而温暖。去年这个时候,她带着未好的伤痕,在炎热中胆怯地走进了法庭;现在夏天,花儿依旧,终于见证了她重生。...
在暗夜里,离婚诉状撞上家暴。
2024年6月,蓝某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我依法安排了7月26日的庭审。但在开庭当天,双方都没有出庭。根据程序,我们只能通过撤诉的方式进行审结。但是职业敏感告诉我,这个看似普通的未出庭案件背后可能有很多疑问。果不其然,三天后,蓝某带着憔悴的表情来到法院,告诉我她的遭遇:“法官,开庭前,他把我锁在家里,用鞋底打了我一夜。“医院记录显示头部外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派出所接警记录中,当晚出警的照片定格了她手臂上交错的血迹。
在家庭暴力证据下司法刻不容缓。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原告撤诉后,除新情况、新理由外,一般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起诉讼。然而,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暴力报警回执和医院诊断书中“头部外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的观点都在诉说着不寻常的紧迫性。看到她因为害怕而稍微蜷缩的身影,我深知:如果拒绝蓝某再诉,这六个月的等待期很可能成为她生命中的“危险期”。经过仔细研究,我们决定立即再次为蓝某立案,并同时告知她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司法联合编织 “生命保护网”
案件重启后,暴力的阴影依然如影随形。8月2日,蓝哥哥家的防盗护栏被林某徒手拉断。警察局的执法记录仪清楚地记录了他对门的疯狂冲击,喊着要见蓝的一面。这几乎失控的行为使我们立即绷紧神经:必须织密保护网。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主动寻找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将蓝某列为重点保护对象。甚至在审判当天的路线导航中,大家都反复与法警队进行了三次演绎,在路上布置了警力,并安排法警值庭。
用司法权威结束家庭暴力伤痛
十月十四日庭审当天,七人合议庭严阵以待。在法警的护送下,蓝某走进法庭,她目光坚定,脚步虽轻却显露出不可动摇的决心。审判开始时,林某频繁打断蓝某的解释,情绪激动地大喊“我们还有感情,不能离婚”,甚至试图奔向蓝某,法警迅速上前控制。蓝某握着证据材料的手微微颤抖,但仍然清楚地说:“法官,我愿意放弃资产,这些年我都不想要存款、房子。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婚。"审判结束后,为了确保蓝某的安全,我们安排法警护送她先离开法院。我们不允许林某离开,直到确定蓝某已经安全离开法院。
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到目前为止,办案的各种迹象也表明,这段婚姻早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最后,合议庭于11月29日达成协议,作出决定:允许蓝某与林某离婚。
办案心路
回顾整个办案过程,有几个细节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撤诉后,根据新情况及时再次立案;“法院 社区 “公安”多部门联动的安全保护,让因家庭暴力遭受身心双重伤害的当事人有勇气抵抗非法侵权,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案子让我深刻认识到,在家庭事务审判中,我们不仅面临着法律规定的适用,而且面临着鲜活的生活和家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当夫妻关系已经成为伤害苗床时,司法必须及时亮剑!
投稿:北京门头沟法院
口述:王丽娟 文字整理:杨慕涵
原题:“月季花开的时候,她终于“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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