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方式 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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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问、访、查、督”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当事人胜诉权益“快速兑现”,纠纷“早期处理”,以有效加强案件主动履行的监督,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

执行前监督效果良好
“你好,这是会宁县法院执行局。我们收到了一家银行提交的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在查看执行申请材料时,主动拨打执行申请中列出的执行人。
那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张某于2018年9月10日向某银行贷款5万元。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时,双方明确约定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某银行按照合同履行了贷款交付责任。贷款到期后,张某偿还部分贷款后,未按期偿还剩余贷款本息,某银行提起诉讼。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仍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看立案申请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完全具备全额履行能力,于是及时致电,督促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监督,张某全额支付了执行案款41798.79元及相关逾期利息。到目前为止,双方的诉讼纠纷已经完全解决,案件已经顺利执行。
执行法官提前介入被执行人显然具有执行能力的案件,督促被执行人通过释法明确自愿履行义务,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又保证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从而真正实现了案件的结案。

实施回访促进履行
“你好,是林某吗?我是会宁县法院的执行警察。您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约定的还款时间即将到期。请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警察通过电话催促执行人林某。
林某向某银行贷款1.2万元,双方签订《个人贷款/担保合同》。由于林某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林某偿还某银行贷款本息,但林某仍未如期偿还,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认真梳理档案,分析双方争议焦点。为了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的分歧,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行。但为了保证和解协议的按时履行,执行干警在还款日前主动通过电话督促林某。经过多次回访督促,林某如期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执行结案后,执行法官主动回访需要长期执行的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回访,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彻底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当事人不仅感受到了执行的“力度”,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真正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执行工作中的“向前看,向后看”是会宁县法院创新工作的缩影,是“普通人去法院解决问题”的深刻体现。案件执行法官表示,要坚持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初衷,坚持“如果我坚持”的理念,创新办案方法,妥善化解纠纷,促进案件的完成,既能维护司法公信力,又能让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标题:创新执行模式 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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