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常态集中执行行动由沽源法院执行。

05-25 08:48

近日,为有效保障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来源法院组织开展第四次正常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加强对规避执行和抵制执行行为的处罚,努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早上7点,执行警察已经集结,按照既定计划精力赶赴执行现场,统一拘留、拘留、约谈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有一段时间,警车飞向每一个执行现场,警灯闪烁,一场捍卫法律尊严的“战斗”正式开始。



执行现场1:在李某与崔某民间借贷案件一案中,被执行人崔某拖欠10000元债务延期。虽然这是一个小标的案件,但执行法官康扬始终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从4月份开始,他多次督促崔某主动履行义务,但他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负面应对。康法官再一次向崔某解释了拒绝执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这是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由于专项整治形成的强大实施震慑,崔某最终主动出现在法院,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现场支付申请人李某4000元,其余6000元约定在2025年8月30日前支付。


执行现场2:张家口某建筑公司与沽源某养殖厂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沽源某养殖厂所欠工程款及违约金68000余元一直未支付。起初,双方矛盾较深,被执行人消极对待还款义务。在查控被执行人资产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贾晓军接案后采用了“法律释明” 心理咨询“双轨并行调解策略”进行调解。同时,通过法律震慑和答疑解释的双重作用,被执行人养殖场的经营者李某最终改变了态度。在贾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申请人2万元。剩下的48000元约定分期履行。


下一步,沽源法院将继续深化常态集中实施机制建设,加大实施力度,维持高压实施态势,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原题:《沽源法院第四次正常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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