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讲堂 |离婚冷静期《民法典》
讷河市媒体中心


案例
张先生和妻子张女士结婚后经常吵架。经过一次大吵大闹,他们愤怒地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在30天后办理手续。不到30天,他们就怒不可遏,和好如初。他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申请自动失效。
近年来,闪离、离婚等草率离婚现象呈持续增长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设定了30天的冷静期,旨在给当事人一个理性思考的机会,防止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所以,你对离婚冷静期了解多少?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离异冷静期涉及2个“30天”
第一个30天是“冷静期”,是指自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在此期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取消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个30天是指在“冷静期”到期后30天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没有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异冷静期到期后该怎么办?
冷静期结束后,有三种方法可以处理。第一种是一方不愿离婚,第二种是双方都不愿离婚,第三种是双方还是选择离婚。
其中一方不愿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如果对方坚持离婚,只能依靠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双方在理性期届满30日内再次协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他们在理性期届满后30日内仍然想离婚,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妇俩都不愿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都反悔不愿离婚,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关系将继续合法有效。
夫妻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都决心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提示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向民政部门申请的协议离婚,不适用于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离婚。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需要30天的冷静期。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离婚不适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果婚姻因出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在诉讼离婚中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原标题:普法小讲堂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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