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故意把孩子遗弃在地铁站!那人被判刑
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法律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他们。然而,一些父母未能履行这一基本义务,甚至恶意抛弃未成年子女。
五月十五日,最高法发布了一起涉及未成年家庭保护的经典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恶意弃养未成年子女,被判刑。
恶意抛弃未成年子女
一名男子被判刑
与妻子离婚后,江苏南京的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直接抚养孩子刘小某。后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刘小某由刘某某抚养。然而,在随后的抚养期间,刘某某没有履行抚养义务。
据了解,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外地出差、与前妻发生矛盾为借口,故意将未成年人刘小某废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经过警察和老师的几次劝诫和劝诫,刘小某无人照顾,在派出所住了30多天。
刘某某多次抛弃刘小某,每次持续时间从1天到10天不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遗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此前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庭长徐馨表示,刘某某对刘小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然而,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刘某某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地废除了年仅六七岁、无法照顾自己的儿童九次。他拒绝照顾他们,次数多,持续时间长,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情节恶劣。他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一审判决后,被告刘某某拒绝接受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刘小某和妈妈住在一起。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和履行照顾职责。如果他们拒绝履行,他们将面临被列入失信名单、罚款和拘留的后果。
此外,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行为,如虐待未成年子女或长期责骂未成年子女,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拘留、警告等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违反刑法,如虐待或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诉讼中
如何确定法院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据最高法律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首先,评估未成年子女的现实,包括健康、教育保障、生活稳定等。,并尽可能保持其原有的生活和学习氛围的可持续性,减少父母离婚的影响。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
若一方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和残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一方当事人虐待未成年人,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
一方当事人的生活可能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比如对未成年人进行过性侵犯,或者有过暴力教学;
8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指出要和对方生活在一起,对方也有养育能力。
此外,人民法院将根据经济实力、成长环境等双方各方面的情况作出综合考虑,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最终做出合理判决。
争夺,隐藏未成年子女
哪些法律后果将承担?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方争夺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可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人格权损害禁令,严禁当事人接近未成年子女或者隐瞒或者争夺未成年子女。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诉状中隐瞒并争夺未成年子女,则作为对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重要考虑因素。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纳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父母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或判决,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法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如果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测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审理的方式撤销监护人资格。
原标题:“多次故意将孩子遗弃在地铁站!那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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