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市场的“科技板”来了 市场重点关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
5 月 7 在日本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积极准备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企业、科技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完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安排。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融资特点的配套规则体系。有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准备好了。
“目前市场反应非常积极,各类金融企业、科技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沟通,愿意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接近 100 家庭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 3000 科技创新债券亿元,预计后续将有更多机构参与。”潘功胜介绍。
他指出,为了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科技板”发行长期债券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监会学习 2018 年度开设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经验,构建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可以购买科技创新债券的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信贷资金。同时,与地方政府、社会信用增级机构一起,采取多样化的信用增级措施,共同参与债券投资者违约损失风险的分担,可以有效降低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的资金成本,支持其发行更长期限,如 8 年限、10 年限债券。
“这些具体的政策安排,如债券市场‘科技板’和风险分担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拓宽科技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信心,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私募股权融资市场和股票发行交易市场的相互促进和稳步发展。”
银行间市场,三大证券交易所响应
同在 5 月 7 日本,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 号码,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建议。 13 具体措施。
提到发行人可以灵活选择发行方式和融资期限,创新设置债券条款,包括权利结构、发行支付、还本付息等安排,更好地匹配资金的使用特点和融资需求。
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体系,提高融资效率,支持发行人根据资金使用特点灵活分期发行。发行人可以与投资者约定,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免除相关披露信息。金融企业可以通过余额管理模式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智能科技创新债券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以打破传统以资产和规模为重点的评级思路,根据股权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业务的特点,科学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和符号,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性。
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专业的信用提升机构和担保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定价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交换合同、担保等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靠自己的资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颁布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并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支持机制,引导债券资金更高效、更方便、更低成本地投资科技创新领域,提高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随后,银行间市场和三大证券交易所相继跟进。其中,上海、深圳、北方三大交易所同时发布通知,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的新生产力。全国银行间银行间贷款中心发布公告,决定从现在开始全额减少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以科技创新债券为目标的现金交易成本,减少期限 2025 年到 2027 年。
具体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发行人申报并发行“绿色通道”机制,适用于科技创新债券的“即报即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发行人提高审批安排,提高科技创新债券审批注册效率。对于不存在需要关注的负面情况,本所审批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通知中提出,将进一步扩大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大科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增加对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在继续支持科技创新、科技升级、科技投资、科技孵化发行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础上,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充分发挥投融资服务专业优势,依法通过贷款、股份、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等多种渠道,重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加了新支持股权投资机构的募资资金。支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优秀的管理业绩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募集资金设立和扩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北京证券交易所通知提出,将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大科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安排,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引导投资者加强对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对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或挂钩科技相关指标的专项资产管理产品,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产管理。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建设科技创新债券类型 ETF,对科技创新债券类的支持 ETF 提高流通性,如质押、做市等机制。中长期资金支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加强科技创新债券及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产品的配置。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清算成本。我院继续免除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费、上市(上市)初始费用和年费、现金券交易(转让)交易费用和转售交易费用,并配合实施科技创新债券登记费、分红兑现手续费、赎回销售手续费和结算费。
风险分担与增信措施成为关注焦点
记者采访了多家投资机构,了解到债券市场“科技创新板”的推出为有融资需求的科技企业开辟了新的局面。但从投资方面来看,社会金融企业在参与科技债券投资时仍有一些顾忌,主要集中在信用资质和风险评估阶段。
一位公募基金债券基金经理表示:“目前,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学习科技债券投资的具体操作规则。预计初期投资方将主要承担大银行的力量,中小社会机构需要弥补科技债券投资交易中的一些不足。”
一位大型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科技债券的进一步扩张可能需要一个自上而下的推广过程。在当前的投资风险收益评估体系下,需要激发银行积极配置的动力。”
一位私募基金投资负责人表示:“目前政策刚刚实施,部分社会化机构仍持观望态度。科技债券属于创新类型。此前,支持科技创新的企业主要依靠股权融资。最终效果取决于第一批发行公司的质量。如果是华为这样的优质企业,市场认可度自然会更高。”
中国债券信用企业与机构部门负责人孙静媛 21 据《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针对科技创新领域,有望形成“债-贷-股-保”联动的全周期支持体系,通过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债券、提升信贷服务、扩大股权投资、构建风险分担工具、加强保险保障,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接力资金支持。引导资金投入初期、小型、硬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赋能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为更好地服务于科技企业融资,评级机构可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构建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依托可靠的评级结果,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科技企业融资。
她认为,对于金融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三大发行主体,其中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体系已经相对成熟。对于科技创新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应从以下几个维度重点分析其信用状况:
在科技创新企业方面,一是注重“质量”和“轻量”,注重产品竞争力、R&D投资和产出,摒弃传统资产规模思维,深入挖掘公司实际价值;二是注重前瞻性,针对技术迭代快、增长灵活性高的特点,增加预测指标,重点评价企业的技术前景和发展空间;三是加强全链技术评价,构建多维评价矩阵,客观评价技术驱动价值。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方面,一是以投资能力为核心评级驱动因素,强调投资专业性和投资业绩的双重验证。第二,全周期穿透评估预期收益,重视对投资资产退出前景的分析。第三,从长周期的角度,建立前瞻性的偿债能力动态评价体系。
有望带动更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科技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资产轻、投资高、周期长的特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长期投资。债券发行人希望从债券市场获得长期、低成本、灵活的资金,以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融资需求。
债券市场“科技板”将聚焦国家科技战略需求,加强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产业和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其中,重点支持的技术产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
关于预期效果,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预计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债券的发展,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
首先,减少股权投资行业筹资困境,促进早期投资、小投资、长期投资、硬科技投资。一些研究估计,这将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私募股权融资市场和股票发行交易市场的相互促进和稳步发展。同时,通过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中长期稳定的资金,可以有效促进股权投资增加陪伴企业成长的“耐心”,进一步增强对科技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
二是形成政策宣传效应,增强资本市场信心。创建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有利于将债券市场资金引入股权投资行业,支持培养优质科技企业。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投资主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更多民间投资、政府基金等社会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第三,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在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是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将带动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帮助培养新的生产力。
高慧珂,中证鹏元评级研发部高级董事,高级研究员。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进一步支持科技债券发行的实施将在提高发行效率、简化信息披露、改善做市等交易机制、引导科技债券投资、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创新信用评级体系支持、降低交易结算成本等方面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构建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制度安排和产品设计创新也将增强科技债券市场的整体活力。比如创新增信方式的应用,如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政策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以及以募集投资项目收益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混合债券结构创新,将不断拓宽科技债券产品的边界,全面提升市场活力。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股权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参与债券市场,或者对信用评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评级机构,首先要不断加强评级技术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这类公司的评级方法和模型,不断加强对行业科技创新趋势和股权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风险特征的研究,提高评级理论依据,同时更加重视科技债券独特的评级要素、信用增级方法和条款设计对偿债能力的影响。第二,要提高对科创债尽职调查和评级分析的要求和质量。最后,评级机构还应积极推进业务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赋能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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