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起,停车费用发生变化。
04-27 07:20

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周转效率
激励短停快走
结合市民、游客的建议
以及先进城市的做法
四月十七日,苏州市发改委公布
《关于优化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的指导价格》
机动车停车服务
收费管理通知书
如果规定连续停车超过一小时,超过部分每15分钟为一个收费周期,每15分钟的收费标准为现行按小时或半小时收费标准的算术平均值转换。新规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01
适用范围
市区(含吴江区)政府定价路面(含街道)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政府定价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轨道交通P不包括城区居民区配套停车场、公立医院配套停车场、转运停车优惠收费。 R停车场,被依法扣押的机动车停放的营业停车场。
02
收费周期如下
免费停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按实际停车后长收费;
持续停车超过免费时间但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持续停车超过1小时的,超过部分每15分钟为一个收费周期,不足一个收费周期的,按一个收费周期计算累计收费;
每15分钟收费标准是现行按小时或半小时收费标准的算术均值转换。
《通知》要求,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停车收费公示牌,加强员工培训管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及时更新停车场备案、资费标准核准、电子计费系统调整,普遍接受社会监督;优化后,同一停车设施同时停车服务费不得高于原收费周期产生的停车服务费。鼓励实施市场调整价格的停车场缩短收费周期。
原题:从五月一日起,停车费用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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